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
工资单可以作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司龄证据吗?
当然可以,只要双方认可。
1、 司龄是协商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计算的基础。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计算的司龄和月工资需要双方任可。
2、工资单可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最重要的证据。
经济补偿计算中的月工资,是指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资单是最重要的依据。而司龄一般是以首次劳动合同中合同起始为准的,而工资单如果能标明也可作为证据。
3、只要双方任可既可,最好签订解除合同协议。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工资单可以作为司龄计算依据,如果有异议(比如与合同不一致)双方可以再协商,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为避免发生争议,双方最好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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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单可以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龄证据吗?
当然可以。
在现实工作中,工资单很多是没有公司盖的公章,这都是一些公司为了应付式给员工的工资条,在仲裁和司法实务中起不了什么证据作用。
再说,工资单是每月一张,容易掉失,难于有效证明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
因此,在公司工作年限最好证明是入职登记表、有入职时间的厂牌、参保证明、完税证明和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记录等。
但你说的协商解除,一定是在平等、协商一致情况下,我不明白为何还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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