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待遇规定是怎么样的
残疾人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合同期满后不再与残疾人签订合同,如果该残疾人的残疾为原签劳动合同之前的,合同可以终止,不需补偿,如果残疾人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约接触,需赔偿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年工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多少?
原则上是不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己38年工龄,本人年龄应该接近退休年龄了,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在退休前5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特殊情况如破产除外。这种情况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会给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你38年工龄,应该按工龄一年一月你在职时的工资补偿。也就是38个月的工资。也有一年补偿两个月的。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劳动者附合法定退休条件,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附合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享受了相关退休待遇,没有了失业的后顾之忧,不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要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制度,是为了使处于相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和相对弱勢的劳动者达到一个实质公平的而设计的。它对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缓解劳动者失业产生的焦虑情绪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你岳父的情况显然与上述情况不附,所以,法律并没有因退休终止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任何规定。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那么,2018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损失呢?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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