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防疫规定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 2025-08-0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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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看待大连女子不配合防疫登记、称要给社区书记打电话,遭志愿者回怼「我管他谁呢」?
  2. 最近屡次出现外籍人员对防疫不配合,对于这些不配合人员怎么办?
  3. 疫情防控,怎么处理老年人不配合的问题?
  4. 对不配合国内防疫以及隔离政策的外籍人员,能否强制驱逐出境?

如何看待大连女子不配合防疫登记、称要给社区书记打电话,遭志愿者回怼「我管他谁呢」?

这个事件不是个例,应该很普遍,我们的体系里面存在着N多个王主任、卢书记,每天都会重复着类似的事件,只不过没有曝光而已。整个事件的亮点是那个勇于回怼的志愿者,他应该是一个90后,更相信他是一个正直正义之人。从他这一代人身上,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这一代人为我们的民族性格中注入了钢性。

最近屡次出现外籍人员对防疫不配合,对于这些不配合人员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这是极少数人的行为。疫情发生以来,外籍人员很多,绝大多数还是积极配合的,是认真执行防疫的各项规定的。不仅执行,有的外籍人员还主动帮助防疫,利用自己的外语基础,人脉,影响力等,帮助社区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其二,外籍人员中,除极个别真正的老外之外,更多的是移民者或华侨。这些人有一种人格分裂的特征。即在国外没地位,回来就以为了不起。所以,心态失衡下,做出许多非常规行为。自然,需要处罚。

第三,文化不同,他们以为这叫民主自由,殊不知,这是在中国,西方的民主自由不适合,我们也不喜欢,我们要中国人能够接受的民主和自由,需要大家共同执行的规章与制度,而不是他们那种自由散漫。

说实话,改革开放后外国人在中国总是享受超国民待遇,在一些人的眼中总觉得外国人就是高人一等,而中国人出国或者移民后,再牛的人也只能是外国的二等公民,我国的富豪和明星们移民国外享受的都是二等公民的待遇。而所有的外国人在中国都是享受超国民待遇,说这是崇洋媚外也许不过份。正是我国有部分人的崇洋媚外让外国人在中国变得“豪横”。最近屡次出现外籍人员对防疫不配合,不光外国人在疫情中“豪横”,连从国外回国的“假洋人”也在疫情中“豪横”,不知道这些外国人和从国外回国的人哪里来的底气“豪横”。笔者认为,对于这些在疫情中不配合的人员,外国人也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执行,不光疫情中,就是疫情过后,对所有在中国的外国人都要一视同仁,任何人违规犯法都应坚决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惩罚。不能因为是外国人我们就姑息养奸,并且对于一些在中国不守法的外国人,处罚之后,还要让他永远不能再来中国,有多远让他走多远。现在的中国不清政府,也没有必要对外国人崇洋媚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来中国的外国人越来越多,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再让外国人继续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了。对于敢在中国“豪横”的外国人,我们绝不手软,只要发现违法行为就应该严惩,对于在中国不守法,不服从管理的外国人,只有严惩才能让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中国软弱无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中国人自强自立的伟大时代已经来临。

疫情防控,怎么处理老年人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吧?怎么是老年人呢?我看老年人是最配合的,只是谨慎而已。只是极少个人做的不好,不能代表老年人群体!

应该说在疫情防控这一大局当中,老年人是最能理解和拥护积极参与者,他们不仅自己做好,而且是全家的督促督导者。

中国的老年人发病率并不高,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老年做的好,配合的好,个别人包括非老年人也有不配合的。

犯法规一视同仁,决不能因为年老就让被感染,成为传扩者!

对不配合国内防疫以及隔离政策的外籍人员,能否强制驱逐出境?

近来,一些归国人员挟洋自重,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不服从隔离管理要求,频频出格言论举止在网上引发争议。

回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能盛气凌人,更不能以洋人自居,把自己当成法外之人,14亿中国人的权利和你一样,同样神圣不可侵犯。

海外华人为祖国找寻口罩,祖国感谢你们,你们回祖国,也绝不是为祖国添乱而来,事实上,你们正是为了生命安全才回到祖国,祖国当然会竭尽全力帮助你们恢复健康,免受疾病和死亡的威胁。

所以,请归国人员自重、自尊、自爱、自律,请你们和其他14亿中国人一样遵法守纪、令行禁止——非常时期,请勿以身试法,请勿自取其辱。

答题/帅小西De--期待为您解惑!


在国内防疫控制取得不错效果后,国外输入性确诊病例让我们再度绷紧,加强隔离与防护工作。

国家并没禁止留学生,海外华侨、华人、华裔等归国。但是,部分已取得所在国国籍的华人回国后,并未感恩祖国的接纳,而是提出不少“过分要求”,或是抵抗防疫安排。

以澳籍华人Florence Liang为例,在回国后不主动配合隔离,不戴口罩外出跑步,对一个城市的人不负责。尽管之后其所在的拜耳中国公司,将Florence Liang辞退处理,依然让我们觉得处理过轻。

大家就在思考,是否可以将其强制驱逐出境?

因为之前疫情防控期间,新加坡对外籍人士就有过类似处理,即对于违法强制隔离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工作签证、驱逐出境,并永久禁止其在新加坡境内工作。

2月份底,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通报一名45岁的永久居民因违反居家通知,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同时,被列入入境黑名单,永远不得再次入境。

以澳籍华人Florence Liang为例,其拒不接受隔离的行为已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被发现后的无理取闹,是否属于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有待公安机关调查,视频并不完整。但是,肯定是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同样是违法行为。

在拜耳中国公司工作,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事实上,驱逐出境是我国针对外国人的附加刑,属于刑罚的一种。在刑法第35条,有表述“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不过,后期民警上门劝导后,澳籍华人Florence Liang最终表示会居家隔离,怂的太快。因此,这类对不配合国内防疫以及隔离政策的外籍人员,能否强制驱逐出境得看具体违法情况。

不过,作为一个普通人,个人建议在隔离结束后还是将她“送走”吧,一个外国人回来躲疫情,还如此极度的自私,留着干啥呢。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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