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现员工做错事开除了。应当怎么赔偿?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30日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1、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包含第39条,即用人单位依据第39条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双倍工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综上,该用单位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纪员工,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并且突然提出要解雇员工,该怎么办?
你是员工还是企业?如果是员工,保留好证据,比如工牌,饭卡,名片,桌牌或者打卡机显示姓名的照片,工资条等,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就收集保留。解雇时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一定写明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去申请仲裁。1、要求确立劳动关系。2、请求裁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要求支付赔偿金,即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基数。3、要求公司支付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离职时,最多11个月。4、去社保申请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你需要缴纳自己那部分。5、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也是各缴一半。
第一赶紧买一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学习起来!!!
第一步收集证据你在这个单位所有证明你在这里上班的证据;
第二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三曝光媒体;
第四步找到老板谈条件;不谈直接仲裁或起诉;
第五步不想这么麻烦直接把同事发动起来,把亲戚朋友发动起来,到公司静坐,就静坐拉横幅,什么也别做。
同时报警,曝光媒体,报纸电视台都叫过来。
走法律程序比较慢,快过年了,要快的话最后几步仅供参考!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你好,我是马叔,非常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理,讲三点自己的看法:
1、首先看公司是不是劳动法的用工主体。属劳动法的用工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比如企事业单位、非集体经济组织等等。区分劳动法的用工主体与其它单位的方法是看用人单位是否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或者是依法登记成立。比方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就不是劳动法的用工主体,与其只能构成劳务关系,被辞退后按合同或劳务纠纷处理。
2、其次看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显然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障,但是可以依据签定合同或口头约定的条件,要求对方履行赔偿和补偿的义务。如果长期在公司工作,虽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有考勤记录、工资单、工作牌等来证实,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也可以得到劳动法保障。
3、如果劳动关系成立,可以向有关机构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可以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执法机构监督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像题主所说,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将承担经济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与单位打官司打不赢。现在法治社会,有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具体如何维权,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我是马叔,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帮助,请关注、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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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明被辞退的证据和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要求撤销解除通知,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之日到实际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
除此之外,若工作未满一年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若工作超过一年未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您可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投诉要求补交社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未安排休年假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带薪休假工资。
总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搜集证据证明您的主张才有可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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