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审理不清怎么办
- 诉讼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却判决不准离婚,交给律师的40多万费用能退吗?
- 离婚男方无过错财产如何分割?
- 什么是共同财产?去法院离婚已经花掉的钱还算不算共同财产?
- 请问律师女方提出离婚,共同财产她又不给怎么办?
诉讼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却判决不准离婚,交给律师的40多万费用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退还律师费用。因为律师收取的是委托代理的费用,无论案件胜诉还是败诉,律师都为此付出了相应的精力 ,应当根据之前签订的委托诉讼代理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特殊情况下,若律师存在不负责任的违法违约情形是可以要求律师退还相应的部分律师费用。而离婚案件中不适用风险代理,所以不能根据风险代理要求律师退还费用。
首先,律师收取律师费,当事人需要跟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合同关于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则需要按照合同执行。
其次,离婚案件主要涉及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三大问题。而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及证据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不涉及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但是,并不意味着法院对财产及子女问题不进行法庭调查。在这个过程中,代理律师同时需要相关的证据及庭审准备工作。
第三,关于退费问题,需要按照委托合同执行。如果代理律师就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风险已经明确当事人,则律师费可以不退的。
离婚男方无过错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男方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规男方所有,另有协议的除外。婚内财产,除双方另有协议的外,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双方婚前有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法院分割也是个人财产规个人,公共财产按照有利于生活以及照顾女性和孩子,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离婚的时候男人没有过错,那财产的分配应该是男女共同财产的平分夫妻共有财产男女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夫妻共同的财产是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如果双方没有哪个对不起哪个那么按法律规定了,就是平均分配共同财产,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可以法院去。
离婚男方无过错,但女方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要优先倾向男方。而男女双方都无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应对等分割。但是夫妻双方如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或是有需赡养的无经济来源的老年父母的,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留有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的份额。
离婚时,男方可以分到家庭财产的一半。
像上面所说的这种情况,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而且离婚是两个人协商后,夫妻双方都是自愿的话 ,那么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将这个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细致的核算 以后分割 ,最终这对离婚的男女可以各得到 家庭财产的一半儿,也就是说男方可以得到家庭财产的二分之一。
什么是共同财产?去法院离婚已经花掉的钱还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花光了,还算是共同财产。只是这时的共同财产数额为零。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请问律师女方提出离婚,共同财产她又不给怎么办?
当夫妻双方出现问题,感情不和,需要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经双方进行协商,可在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不同意协议离婚,则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决财产分割的标准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争议最为激烈,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均等分割。因此依法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非常重要。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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