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之间债务和财产协议怎么写
- 离婚协议上写着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但离婚后前夫又提出财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还需要偿还吗?
- 老婆为获安全感,要求签“财产都归自己,债务都归老公”的协议,你认为合理吗?
离婚协议上写着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但离婚后前夫又提出财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这个案件的案由定为:离婚后析产纠纷。法院给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后,你可以提交答辩状,针对他的析产理由和事实进行阐述和说明。如果对方也就是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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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前夫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只要前夫觉地你有上述行为,他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
其次,前夫离婚后提起诉讼又提出分配财产,由于你们之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配进行了约定,前夫是有举证责任的,是需要前夫举证出你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的行为,如果前夫没有证据,那么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的。
如果前夫有证据能够证明你有上述行为,那么你需要到庭应诉,奸杀自己的财产损失。
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孙子曰: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夫妻之间,应该彼此了解,咨询律师,找到前夫的软肋。情况不同,采取的对策不同。
第一情况,前夫起诉。因为,夫妻离婚协议书是法律文件,受法律保护。前夫肯定是发现了你私自隐藏财产的证据,要求分割财产。你必须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根据律师的要求做。大致是两件事:一是这笔财产并没隐瞒,拿去证据证明,是前夫主动放弃。因为,男人在离婚时说过大话、狠话,你可以把这些话与财产联系起来,找到漏洞,找到证人证明,如这个送给你,那个不要等,再结合离婚协议中无财产纠纷,把前夫的无理要求顶回去。二是这笔财产不存在或是别人的,与你无关。具体由律师帮你操作。以你对前夫的了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瓦解前夫的证据;并私下见见孩子,只讲亲情,不提钱。
第二情况,前夫没起诉,私人找你,提出财产问题。首先是一口回绝,绝不留暧昧空间。夫妻离婚是两家人,离婚协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是孩子的事,可以商量;别的事,当然也没有别的事。如果前夫提到你隐瞒财产,你要坚决否认。不过,私底下可以找双方都信得过的朋友和亲戚,做前夫的工作。你和他见面要硬,不给他幻想。根据你对前夫的了解,根据前夫的人格和品性,你让中间人协调,适当给前夫部分财产,并保证以后不再纠缠。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还需要偿还吗?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
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一方的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可能就要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老婆为获安全感,要求签“财产都归自己,债务都归老公”的协议,你认为合理吗?
财产都归一方,债务都归另一方,这样的协议既有违常理,也不符合婚姻法。
事情经过:
浙江宁波裘女士和丈夫都是40岁出头的年纪,结婚已经10多年了。通过多年打拼,目前夫妻两人名下一共有4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每个人的份额都是50%。目前,其中两套房子还有200万的房贷没有还清。
裘女士和丈夫来宁波市信达公证处,显然是“有备而来”——提前在家拟好了协议,夫妻双方都已经签好名,裘女士明显是强势的一个,她一直催促着公证员:快给我们办公证手续吧,我们都是自愿的!
谁知这个自愿的理由是竟然是因男方出轨
面对丈夫的出轨,伤心气愤的裘女士虽然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还是决定继续这段婚姻,但她的心里一直没有安全感。 于是裘女士提出,以自己需要更多财产方面的保障为由,双方就拟定了这份协议,裘女士希望以此让丈夫更忠诚,也希望自己能安心。
裘女士的丈夫也表示,我一直为出轨一事感到后悔,既然妻子有意原谅我,她的要求我自然也愿意让步。我知道协议对她有利。但我想只要不离婚,家还在,房子归谁都行。她安全感足了,大家以后也能好好过日子。
鲁南观点:
单从社会和人性的角度来看,夫妻双方的理由貌似"有理",这个"有理"的大前提是,在双方保证不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和债务归谁都是一样的,都是共同的财产和共同债务。和婚前财产公证完全不一样。
话再说回来,既然不离婚,还有必要签这份协议吗?难道仅仅是裘女士给丈夫以后不再出轨的一个紧箍咒?或者是丈夫对以后不再出轨给妻子的一个承诺?
可一旦走到法律的台面上要求公正就不行了。
1,男方并不是心甘情愿地将房屋全部归女方,而是基于家庭存在婚姻能够维持的前提下作出的表示。
2,当这个婚姻维持前提一旦失去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夫妻财产协议不管婚姻是否持续都是生效的。
如果签下这份协议,不意味着妻子真能释怀,婚姻就一定能继续。如果财产都归了女方,女方又提出离婚,丈夫可能人财两空!
3,财产都归一方,债务都归另一方,这样的协议假如有一日上了法庭,是否判定有效也是存在争议的。
因为这份协议有违常理和法规,公证处并没给予公正。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关于夫妻之间债务和财产协议怎么写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