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知识 2025-08-27 7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3. 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怎么赔偿?
  4.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3倍社会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之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经济补偿、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发生。

第一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中劳动者本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协商解除也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第二种,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承担赔偿金责任。(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已经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种:违约金,需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做出具体约定,待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没有约定的不需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无论解除合同形式的劳动合同均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照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减半计算。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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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多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于约定不明,很容易发生劳动争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看,虽然劳动关系有其本身的不平等性导致双方利益的不对等性,但法律并不禁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自由协商。《劳动合同法》在对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等情形进行强制性规定以外,还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就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些人错误地理解,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3.我们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中就有规定,这也与《劳动合同法》内容是一致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规定说明了不是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而是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是何人首先提出解除动议,这是问题的关键。

4.这里还要谈一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5.协商解除】,对用人单位的提示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解除时的劳动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且,特别是要对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以示确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很多情形中,只要此解除行为是要求由劳动者确认的。对劳动者的提示是,如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也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解除协议并就解除后的经济补偿等待遇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自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议条款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普通合同如果没有约定续签那么到期不续签不需要赔偿。合同到期了表示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结以及订立合同的双方可不再履行相关义务,该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合同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在原合同中会对合同到期如何续约或处理有一个约定,如有续约意向,可按合同约定操作即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首先要搞清楚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的原因。是用人单位不愿续鉴,还是自身原因引起的不续鉴。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续鉴的,可以要求赔偿终止合同违约金。或者是本人自身的问题,用人单位不续鉴的,就不能要求赔偿所有的费用,另外去寻找合适自己的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违法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关系时,企业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经济补偿,不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当然,劳动合同终止也分为员工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还是企业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就可以了。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吗?

@小状碎碎念 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您解答。

从实体上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实际上就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

规章制度本身也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分析?

  • 实体方面

①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如何理解呢?就是说,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如说,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八小时,这样的规定就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规章制度必须合理。什么叫做合理呢?也就是说,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所应承担的后果要合理。

举个例子,公司考勤制度规定,迟到五分钟,扣除一天工资。“迟到五分钟”和“扣除整天工资”之间的比例显然是失调的,是不合理的,因而,这样的规定就是无效的。

  • 程序方面

①制定程序

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比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些制度不是公司单方拍拍脑袋就可以决定的,因为这关系到员工的重要利益,要由他们参与讨论(跟立法过程中的征求意见是一个意思),这也是民主精神在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提现。

②公示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要向员工公示。为什么要公示?

道理很简单,因为规章制度之于公司,就像法律之于国家,法律只有公开,民众才能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法律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和指引的作用。

规章制度也是一样的道理。比如员工上午十一点半就去吃饭了,后来人事主管对他说,你属于要退,要扣你工资。但公司从来没有告诉员工上午是几点下班,员工也就无法遵从规定。

公示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比如在显眼处张贴、由员工签收等等。

以上条件都满足了的话,还有一个问题,难道员工一违反规章制度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能。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是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换句话说违反规章制度必须是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违反,公司则不能解除。

如何界定严重呢?

公司要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而且规定同样要合法合理。

比如说,公司可以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每月累计旷工五天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但是不能规定迟到五分钟就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从程序方面看,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还要通知工会,否则也会构成违法解除。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员工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是否直接开除就可以了呢?

不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单方解除的时候,要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如果解除时没有通知,事后有没有办法弥补呢?

有,司法解释规定说,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通知工会,但在起诉前通知工会的,也是可以的。

结论

好啦,说了这么多,文章开头的答案就有了。

因为违反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

公司制定的纪律内容是否合法、合理,程序是否正确;员工是否严重违反纪律;公司是否通知工会。

只要有一处不满足,即便因违反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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