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给我户口本怎么办理(离婚了男方不给我户口本怎么办理结婚证)

法律知识 2025-06-22 4
离婚了男方不给我户口本怎么办理汇总:
  1. 我和对方离婚,孩子判给我,对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2. 离婚后签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3. 离婚后在结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我和对方离婚,孩子判给我,对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理论上,孩子在哪个户口都不是问题。实际上,孩子以后上学等事宜都要户口本,从方便考虑最好把孩子转到抚养方同一户口。

这个问题,虽然法院的判决仅会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而是否迁户口完全是出于当事人自愿,法律上法院没有义务帮你执行这个事项,但是也只有法院有机会能帮你解决了。咨询一下本案的经办法官吧。

离婚后签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扩展资料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离婚后在结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男方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