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实际法律效力(证据的实际法律效力是什么)
本院认为的事实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本院认为的事实就是本院经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所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原告主张的事实需要原告用证据来证明,同理,被告的反驳主张也需要证据来证实,综合原告双方的举证、质证,最后法院查明的事实有可能与原告和被告分别主张的事实都不一致,但是却是用于定案的事实。
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信访回复函能不能作为起诉证据?
谢邀!
法院的判决书和行政信访回函均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诉讼证据。
但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判决书和行政回函的证明效力有所不同,生效的法律文书会对案件的事实以及证据的采信逐一进行认定。因此,获得生效判决文书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可以作为诉讼案件的重要证据;而行政信访回函则是行政机关对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回复,其证明效力一般要根据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由由审判机关酌情认定。
信访回复函是行政机关对公民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作出的答复,即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不针对公民之间的民事争议,所以民事起诉是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信访回复起不到证明效果。但如果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民事纠纷,信访回复可以作为佐证材料。
公安询问笔录能作为民事证据吗?
不能,在民事案件具体诉讼或仲裁等实务中,会出现如下一种情况:民事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为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其他手段让公安机关介入,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自然会形成询问笔录,而后,在民事审判中,该方当事人就会依法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调取该询问笔录,进而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单方面被公安机关审讯的笔录在某些情况下,很可能并不太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询问笔录没有作用
公安询问笔录只有在落实后才可以作为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自述证据与判决书那个更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中,判决书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判决书是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的正式法律文件,用于确定诉讼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作为最终裁决的依据。
自述证据(也称申诉状、陈述等)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书面陈述材料,用于表达他们的主张和提供相关证据。虽然自述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低,通常不具备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自述证据,法院会考虑其中的内容和相关证据,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权衡各方利益后作出的正式裁决决定,具备法律效力,必须被当事人和相关方遵守,可以作为执行的依据。
当然,如果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上诉或其他合法途径提出申诉,以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救济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