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
你还在问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今天给大家分享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停止行政拘留后还用拘留吗?
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以后是否要继续执行,取决于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结果,如果原行政处罚被撤销,自然不用再执行,如果没有撤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就依然要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正当出省、出境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是否批准,由主管机关决定
拘留不执行啥意思?
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意思就是虽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并不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有四种。例如已经满14周岁但是还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是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已经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高为15日,如果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时最高期限为20日。但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以上几种情况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后,可以不被送进拘留所执行该拘留。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不执行,但该处罚依然被记录在案。
另外,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执行的,待疫情消失后将继续执行。
关于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