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怎么重签?
如果仅仅是变更公司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均未发生变化的,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只须对所属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补签就可以了,合同仍然有效,不必重新订立。
如果法人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相当于新成立一家公司,原公司应予注销,所有的员工合同亦应解除,企业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后,重新入职新的公司。
没有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就调岗降薪,维权流程是什么?有无诉讼时?
谢邀请,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现实生活中,提升加薪的时候,劳动者是欣然接受的,但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日降职降薪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太能接受。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行为体现如下合理性,是可以降职降薪的。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和薪酬的调整有相应的规定或约定;
2.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降职降薪是合理适当的。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温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并非仅限于书面劳动合同形式变更,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工资签收单、通知单回执单等形式来进行劳动合同变更。
所以,没有变更劳动合同,单位调岗降薪的情形,并不必然认为单位违法或违约。
其次,若单位不存在上述问题合理性条件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了。
1.通过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通过约见、面谈的方式,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2.通过调解解决
借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解决降薪降职的问题。
3.通过仲裁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我国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前置程序,流程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5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5日内将仲裁副本送达被申请人→10内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辩→5日内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组织调解→达成调解的制作调解书,不能调节的通过仲裁庭庭审作出裁决书→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通过诉讼解决
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最终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和规则与民事诉讼基本一样,当事人可以行使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运用各项诉讼规则。
仲裁调解书任何一方不服→收到裁决书后15日起诉→7日内受理立案→5日内起诉状送达被告→15日被告提交书面答辩→开庭审理→自立案起3个月内,必要时可为6个月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审理→自上诉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终审。
最后,时效的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规定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仲裁申请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超过仲裁时效时仲裁机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或通知。申请人因此会失去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获得权利保护的机会。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因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被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决定或通知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寻求救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中止、中断情形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马云,上海专职律师,法学硕士,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了,合理吗?
谢邀!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肯定不合理,中国只有《劳动法》,劳动合同书是受法律保护,劳务合同不受保护。具体细节条款请查阅最新版《劳动法》,不在此一一搬抄过来!
本人想说说用人单位为什么这样做?其实都是套路,是一些企出HR经理为了避免因开除或调岗导致纠纷,违规要求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其中有一条明文规定,劳动者在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其劳动关系为无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不可轻易开除员工,当然员工有利用价值单位肯定不会开除,开除成本太高。有纠纷的一般是企业觉得员工己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或工作不够认真,仗着是老员工做些擦边球的事情!这种员工企业领导很是头疼,所以会想方设法制造与员工矛盾,比如调去环境差的岗位、比如调薪、还有就是减少奖金、再有就是钓鱼执法。总之想尽办法让员工自己走!在走的时候,HR经理为了减少麻烦,通常就拿出你当时误以为一样或你当时不好意思拒绝的己签好的劳务合同给你,让你去找相关部门仲裁,这时的你苦日子开始了,会让你筋疲力尽,最后不了了之……!
所以,千万别因不好意思而不敢拒签劳务合同!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多年工作总结!具体请参考最新《劳动法》,如有纠纷,请收集并备份好相关证据,找仲裁部门协助处理!如果不行,再找相关律师……!
您这种情况一般不合理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的两个意思。首先说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的惩罚。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但是,劳务关系订立合同的形式比较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而且其主体是不特定的。然人和自然人之间,法人和法人之间都可以建立劳务关系。劳务合关系收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等其他法律保护。发生劳务纠纷,双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公司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十年以上,并且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你如果没有法定的过错,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给予双倍经济赔偿。
那么公司现在将你的劳动合同转为劳务合同显然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务合同是指为公司提供临时性的劳动,公司给予一定劳务报酬的法律行为。而你这种需要在公司固定上班,并接受公司统一管理的关系,应当属于劳动关系。况且你已经公司与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没有理由给你转变工作性质。
所以鉴于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公司不同意,执意要求给你转成劳务合同,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OK,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