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9-08 5
很多朋友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2.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3倍社会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如员工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绝不能表示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坚持上班,至到单位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通知,依劳动合同法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赔偿金=2倍的补偿金,补偿金为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收入的平均数。含各种奖金,即全部收入,而不是通常的月工资。如单位不给,去仲裁,再在原赔偿金上加倍。即:现赔偿金=4倍的补偿金。如仲裁不认,去法院起诉。当然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通知你要准备好。其他证据材料也要尽量多准备。如无,仲裁或法院会问单位的,但此时小心单位不提供,相关部门偏向单位。

一定要注意,不能表示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就只能是补偿金了。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跟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出现,公司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如公司跟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支付一倍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等。如你想拿到双倍补偿,建议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签字时备注下,然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建议看类似其他回答。

我的回答是:若员工与公司签了无限期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没有违反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则要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补偿,最多可补偿12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


谢谢邀请!

依你的情况看,在公司工作了七年,跟公司签了无限期合同,现在公司想解除合同,在跟你谈赔偿问题。

看来你公司还是可以的,没有耍手段逼你自动离职。

至于要什么跟公司谈你的赔偿问题,首先要看公司为什么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公司无故要跟你解除合同,而你也同意解除合同,那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按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算一年,六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样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7x月工资(你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再加一个月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很高,那你的经济补偿金按下面计算。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政府众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的经济补偿金=7x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三倍。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

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合同,想继续留下工作,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也就是不经你同意辞退你,那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经济赔偿金。

你应得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x2

如果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任何一款,公司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毛都没有,可能还要扣除你当月20%以下的工资,作为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如果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任何一款,公司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你,那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加一个月工资。

你自己对照你属于那一种,然后再以此作为依据,去跟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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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

当公司裁员、搬迁等特殊情况,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从本案来看,还是属于好聚好散类型的。

常规来讲,就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平均工资的时候,可以要求包括所有的在内,比如年终奖。如果有加班费,理论上可以扣除,这个也值得谈一谈,争取一下。

如果心里没有准备,或者人到中年,觉得工作比较难找,最好不要先裸辞,留有空窗期。一般会给你留一个月的时间,你可以争取1-3个月,如果有点难度,可以承诺3个月一定走人,可以写个补充的协议。

这款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如果岗位存在职业病风险的,做好离岗体检。没有职业病风险的,自己先做个体检,因为入职新单位也要做的,万一查出什么隐患,可以先使用医疗期看病。

如果你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你可以选择不走。

如果你以前有工伤,达到等级的,别忘了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然这是指7-10级,更高级别,可以不走。

第四,鱼死网破型的。

你没有违纪也胜任工作,就是不走,单位也无可奈何。如果强行解除,支付一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你甚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

当然,这就是彼此的博弈了,看谁耗得过谁了,如果工资结构中,奖金比例比较多,你不要指望再拿了,如果碰到涨工资,你也没指望了,年终奖也悬了,当然这是明招,还有些暗招就看你心理承受能力了。

另外的风险就是职业生涯或许断送了,除非你的确有能力到可以忽视下家的背景调查,但是真有能力,又何苦死缠烂打呢。拿笔赔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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