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行政诉讼有啥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详细比较?
仲裁: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它是现代法治国家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
区别:
一、参加的主体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二、主体的地位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实体法民法调整;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为行政相对人,一方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受实体法行政法调整。
三、调整的客体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生、财产关系;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调整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侵权行为。
四、管辖的机关不同
仲裁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选择仲裁机关,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复议是相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五、他们之间的关系
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视为放弃了诉讼的权利;当事人选择了民事诉讼就不能再进行仲裁。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觉得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可向有关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进行行政复议,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同行政诉讼一样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解决的问题和程序有所不同。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而行政诉讼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虽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机制,但它们的程序、审查范围和法律效果有所不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但二者有着不同的特点。行政复议是在行政机关内部对该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再审查,属于行政监督的一种方式,具有相对较低的法律程序性要求和成本。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具有较高的法律程序性要求和成本。因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程序性、法律地位及解决问题的角度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先后,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出行政诉讼吗?
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复议,分为两种情况:
1、第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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