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肺炎算工伤(得肺炎算工伤么)

法律知识 2025-07-06 3
得肺炎算工伤汇总:
  1. 全国抗击冠状肺炎,保洁员一直都在上班,如果感染能认定工伤吗?
  2. 疫情期间出差感染新冠肺炎可否认定工伤?欢迎各类专家讨论指导?

全国抗击冠状肺炎,保洁员一直都在上班,如果感染能认定工伤吗?

疫情时期,新冠肺炎工伤的认定,国家有统一的标准,不是小老百姓讨论的问题。不过,个人理解:如果在医疗机构,直接与传染病人接触,保洁员患冠状肺炎 应該属工伤,至于其他各行各业的保洁员,应該不算工伤。

疫情期间出差感染新冠肺炎可否认定工伤?欢迎各类专家讨论指导?

新冠肺炎是疾病,因此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不过人社部已经表明,如果是从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方面的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肺炎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相关通知规定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救治的工作当中,医护人员和一些相关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因为工作职责所在而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都可以认定为是工伤,而且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政策,在疫情期间因公出差途中不幸感染新冠病毒,是不能算是工伤的。具体的依据如下:

首先,国家明文规定,只有特定职业群体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才能算工伤。

人社部等三部委于2020年1月2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上述文件所述,这里明确表示,只有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但文件并未提到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是否认定工伤。

因此,从文件的理解执行上,非医疗单位的普通人员,即使是因公办理工作事宜不幸感染了新冠肺炎,也依然不能算是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也不支持普通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而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必须要符合现有的法律规范,即《工伤保险条例》,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大多强调是事故和意外伤害,而涉及疾病的只有两条:

一是患职业病的。

二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从条款上来看,无论是因为上下班而感染新冠肺炎,还是出差途中感染新冠肺炎,其实都不能直接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找到对应的条款来支持工伤认定。

再次,法律人士认为不宜将普通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认定为工伤。

在中国律师网上,全国律协劳专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措施中部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中,也认为不宜将普通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认定为工伤。

该文指出,建议人社部门对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澄清,不认定工伤。

法律人士认为,对于感染新冠肺炎认定工伤的对象范围不易泛化,传染病种类很多,传染渠道丰富,实践中认定为工伤的案例本来少见。

此次新型冠肺炎传染性非常强,又有7至14天的潜伏期,普通职工在工作中染病,由于难以证明工作与染病的因果关系,认定工伤缺乏合法性和实操性。

总结

疫情期间,因为上班、出差导致患上新冠肺炎的普通工作人员,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如果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之后,根据国家的规定,工作单位必须要在其隔离期、治疗期间,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这个权利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

我是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问答达人、问答青云计划获奖者【雪天惊雷】。如果我的观点对您有启发、有帮助,劳烦您点赞并关注我,雷哥将把职场干货与您分享到底,谢谢!

在交通工具,居住地,工作地点感染,肯定算。

如果你趁着出差,去参加了其他娱乐活动,或者景点旅游,在那里感染的,就肯定不算。

如果不能明确在哪里感染的,那么就看你行程内有没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如果没有,那肯定是因公感染,算工伤。如果你还有一些因私的活动或者参加非必要的娱乐活动,那就不好说了。

对于目前工伤认定,结合现有国家政策及法令法规,我总结及归纳分两大群体进行划分:

第一类群体:
根据《人人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规定,在新冠肺炎预护及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无论治愈还是死亡,均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联的一些人员,如医护人员,防控人员等。
第二类群体:
即为普通人群,工伤则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社会保险法》来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关系而 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规定应当认为的工伤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否则不予工伤。
所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项列罗的内容给了我们工伤认定的依据与原则,它特别提到: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大要素。而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场所很多,潜伏期长,很难认定是在上下班中或公司感染的,因此,此类工伤认定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上下班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要认定工伤是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来认定的。不过,官方也有回应表示劳动者确实因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感染的新冠肺炎病毒,且被确诊的,那公司应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

视频加载中...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高速在线 有看法】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各行各业也开始复工复产。很多人就开始担心,复工后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出差、工作期间万一感染病毒怎么办,是不是属于工伤。就目前国家政策来看,除部分特殊情况外,一般职工工作期间被感染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大家还是要谨慎做好防护。

一、那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呢?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指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明显,文件对此次疫情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只针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并且需要满足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也就是说不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肺炎的,即便是医护等人员,也不能认定工伤。因此,不是所有职工在工作中感染上肺炎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能扩大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

、一般职工为什么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呢?

A、职工在工作中感染传染病,无论《社会保险法》还是《工伤保险条例》均未规定可以认定工伤。如果因工作中感染传染病就能认定工伤,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流行性感冒等十几种丙类传染病,很容易在工作中被传染上,可是大家都知道,并未听闻有谁因为工作中被传染上流行性感冒而被认定为工伤,或者极少数流行性感冒患者病情加重死亡被视同工伤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B、三部委联合下发的确定工伤新规,是为了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属于特事特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未列入职业病目录,所以无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认定工伤。尽管该条款第七项作为兜底条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可认定工伤。不过,三部委的通知显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由于在重大疫情前需要罕见地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保障防治人员利益。

C、实践中无法将此次工伤新规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职工。如果将新规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到全体职工,由于工伤认定需要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染病,这样的因果关系基本无法判断。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时多数人并无明显反应,其有7-14日甚至更长时间的潜伏期。待到职工病发确诊时,由于每日在家庭,上下班路途、社会活动场所等等接触不确定的人员太多,根本无法判断职工究竟是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还是在其他处所被感染,或者被多人感染。职工不能举证,单位无法反证,工伤保险行政机关无法查明患病者是否在用人单位被感染。

三、面对现状大家究竟该怎么办?

个人建议:关键还是靠自己,不用过度焦虑,注意做好防护,积极去面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A、注重防护。千万要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勤洗手,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聚焦,降低接触感染的风险。

B、增加营养。多吃一些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多喝水、多排毒,保持一个好的身体基础和体能储备,增加身体抵抗力。

C、适当运动。每天坚持运动一下,可以舒缓压力,降低焦虑情绪,增强脏腑机能,保持身体活力,提高身体免疫力。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我是【高速在线】点个赞、关注我,一起交流更多职场工作心得与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