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中约定提前支付的是否合法

法律知识 2025-09-19 4
其实技术合同中约定提前支付的是否合法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技术合同中约定提前支付的是否合法,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技术合同中约定提前支付的是否合法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劳动合同中说提前辞职需缴违约金,这合法么?
  2. 学校提前几个月收学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说提前辞职需缴违约金,这合法么?

路飞说职场有幸为你回答:

1:如果公司针对你所在的岗位有安排专项培训,且支付了培训费用,在双方服务周期内提前辞职,是需要交纳违约金的,这个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2:如果公司没有针对你所在的岗位安排专项培训,只是简单的提前辞职,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未到期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1: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6: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所以要确定是否交纳违约金,要看你在公司时是否接受过公司安排的培训,且这个培训费是公司支付的,如果属实,就必须交纳违约金。

以上是路飞说职场的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启发和帮助,感谢支持!

首先,违约金是合法的。

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劳动合同违约金只存在于违反服务期的情况中,数额是与培训费用挂钩,标准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辞职需要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是违法的。  

双方的该项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该约定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学校提前几个月收学费合法吗?

学校提前几个月收学费是不合法的,是违反规定的。一般正规的公立学校是决定不允许提前收取任何费用的,也就是我们说的预交费用,这些操作都违反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家长是可以通过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的正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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