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到了没有认缴有什么后果吗
注册公司资本认缴期限到期不认缴有什么影响?
新的公司法规定,现在的公司资本制是认缴资本制,即股东只需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即可设立公司,股东可以在设计公司时,不实缴出资。对于认缴的出资,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实缴期限,所以你同学说的,十几年二十几年再缴足,其实是可以的。
也就是说,你们现在不实缴一分钱,只要认缴各自的份额,去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五千万元的公司也是可以的。但是,并不是说不实缴出资就能成立一家公司的风险就小。
大体上股东不实缴出资的风险至少有下面两种:
1,对外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你和朋友成立了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你认缴了20万,但是没有实缴,届时如果公司负债500万,公司财产不够偿债,债权人有权要求你缴足你认缴的20万出资额来偿债。
2,违约责任。
设你和你朋友一起成立这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你认缴的出资仍为20万,对方认缴80万,双方约定成立公司后2年内缴足。
如果到时对方在期限内缴足了自己的份额,而你没有缴足,对方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个人独资的微小企业,认缴期限到期后没有认缴相应数额资金有什么实际后果?
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你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处罚责任。如今是信息公示时代,企业的任何信息均可以在网上查到,工商部门也会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企业只认不缴,该企业就会被列入全国联网黑名单,给企业的信誉带来极大的影响。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拓展资料: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年限1、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2、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
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3、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
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的法律后果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股东的出资行为,防止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足,因此公司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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