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包括哪些(离婚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这个问题我来献身说法吧。我是2018年1月16日离的婚,对于离婚当时的程序和情况目前还历历在目,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所需要带的材料和程序问题。
首先离婚需要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或者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不能委托办理,且双方都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要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单身免冠近期照片3张。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
最后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后领取《离婚证》。
但是我还是要劝各位夫妻要彼此珍惜对方,毕竟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被迫离婚,领了离婚证后心里都会难过一阵子,不是对对方有多留恋,而是有一种失败的感觉。
我也有发言权。因为三月七号离的。
首先拿户口簿,身份证,双方亲自到场。
填表,男女各一份,离婚协议书三份。然后去复印结婚证,拍照片。回来之后再三确认,双方还有什么想补充的嘛?没有的话,我就要盖章了。
章一落,完事。结婚证盖解除婚姻关系。还给你。多了一本暗红色的离婚证。
结婚的时候感情感觉都新鲜,鲜红的结婚证。激情过后,暗红色离婚证。
很简单,有财产就两人商量好财产怎么分,没有财产就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再带上你们自己到民政局,签好单子,就OK了,简单快捷,但一定要考虑好,特别是有了孩子,一定要慎重,不要因为你俩的一时冲动也毁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2025自愿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夫妻协议离婚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具体的程序可以参见上文,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来华律网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还需要提交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带着所有材料去对方户籍地法院立案,立案后等着法院寄传票,然后根据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去开庭应诉。注意:起诉离婚时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都属于证据,要多提交一份。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 户口本。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申请离婚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要求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