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后一方故意不去怎么办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这确实会给另一方带来困扰和问题。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另一方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都应该遵守协议约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行为也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比如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还有和好可能,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应当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如果离婚协议签了后一方故意不去,而是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判决,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
对于故意不去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其行为可能会对自己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调解无效的,如果一方故意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且无和好可能。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法院会依法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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