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托管中心照顾不周致孩子受伤,依民法如何赔偿?
儿童托管中心照顾不周致孩子受伤,依民法如何赔偿?小孩在托管受伤应该如何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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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托管班受伤谁负责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托管班孩子受伤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应当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对于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具体赔偿的,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需要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相同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南京一托幼机构帮忙接送孩子致摔伤
涉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虽然托幼机构的职能不包括接送孩子,但是既然属于托幼机构,那么在任何时候都有保护好孩子的义务,在接送过程中,由于人为疏忽导致的意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胡女士将孩子托付给机构后,机构给了胡女士保护好孩子的承诺,孩子因故受伤,机构进行赔偿,也是天经地义的。
托幼机构认为帮忙接送孩子并不是机构的义务责任,所以这责任应由家长承担,但家长认为当初与托幼机构已经约定了由托幼机构接送孩子,而且孩子是在生活老师接送途中所受伤,所以这次事故全部责任都在托幼机构身上。
我认为幼托机构肯定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因为孩子是没有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家长,把孩子送到幼托机构手里边儿,他们就应该尽到照顾的义务,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竟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医院里边儿进行处理,最起码的消毒都没有做,在我看来是非常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