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吴是一名家境普通的大学生,看到周围同学都用新款手机、穿名牌,心里有些羡慕。一次偶然机会,他接触到校园贷广告,宣传贷款手续简便、放款快。小吴经不住诱惑,向一家非法校园贷公司借款 5000 元,合同上却写着借款 8000 元,包含高额 “手续费“砍头息。还款时,小吴发现利息远超法定上限,根本无力偿还,还遭到放贷人电话骚扰、威胁。小吴意识到陷入陷阱,向学校老师求助,老师带他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及打击非法放贷相关法规,这种带有欺诈、高额利息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审理后,判决合同无效,小吴只需归还本金,非法放贷公司相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小吴也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成长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