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受到侵害后,除了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哪些民事责任?
人格权受到侵害后,除了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哪些民事责任?人格权受到侵害应该承担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法律分析,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为,侵害人格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依法责令侵权人消除不良影响并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以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害。
人格受到侵害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人格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人格权受到了侵害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法律分析,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如果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格权受到侵害,在基于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法庭会依法判决,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第一千条的规定,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分析】,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法律分析,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
人格权受到了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