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动态 2025-07-13 1
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解析:
  1.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2. 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需要到公安局办理登记或者变更什么东西吗?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协议书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照片

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你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拿证明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协议,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需要到公安局办理登记或者变更什么东西吗?

离婚后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由已婚更改成离异。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因此需要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