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法律动态 2025-07-15 3
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是具体行政行为吗汇总:
  1. 南师大死亡学生医学证明曝光,如何看待医院称死因应由尸检来认定?
  2. 老人在医院抢救无望,在回家的路上死亡,怎样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3. 死亡证明怎么开?

南师大死亡学生医学证明曝光,如何看待医院称死因应由尸检来认定?

这个是严谨的性质决定的!医院的诊断需要具备权威性!比如新冠期间,很多人死亡,死亡原因是什么?后来尸检,发展是肺部很疼痰液堆积,痰珈阻塞了肺部支气管,完成窒息!正是因为很多人捐献了遗体,进行了解剖,从而更明确的诊断死亡原因!现在回到原题,咱们这个学生的死亡原因,可能有很多生前的检查,可以进行一部分推断,不过这个也不能确诊,只能是说可能是哪个原因。所以还是尸检最为准确!没有尸检的一切结论只能是推断,存在误差的!不准确的!欢迎大家指正,点赞与专注我!谢谢。

南师大一学生,死亡有原因,也有结果。医院也给出死亡学生医学证明,只供参考。为了进一步弄清事情真相和死亡原困,必须进行尸检,用法医尸检报告认定为准。同时,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在监控录像和事发宿舍及在场人和目击者进行摸排调查,寻找案件的蛛丝马迹,寻问在场人,是否在场人宿友有没有作案嫌疑,要调查这个死亡学生的亲朋好友以及接触最亲密频繁的学生,死亡前的监控录像,事发宿舍地点,和宿友在场人,都是立案侦破的重点,参考医学死亡证明,进一步查出死亡学生事发原因,死亡真相,以验证,说明法医尸检报告科学合法,十分正确。

南师大一名学生于9月12日晚在宿舍内突然昏迷不醒,被室友发现后送医不治身亡,负责接诊的医院在开具的医学证明的“直接死亡原因”栏中记录为 " 猝死 "。

接诊时,当班医师观察该患者口腔、耳腔处有血迹,故死亡证明的 " 死因推断 " 栏中写的是 " 重型颅脑外伤 "。

医学证明应该严谨

医院给出的解释是医学证明当中的死因,只是一种推断,不能证明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不敢苟同。作为专业机构,医院的本职工作虽然是救死扶伤,但是在救治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救不了的情况。

那么面对病患死亡的结果之时,应该给死者一个合理的死亡理由,最起码让死者家属心理上得到宽慰。

普通人自然是不懂这些专业知识的,但是作为医疗机构,不应该如此“不专业”。

有时候一个不负责任的证明,可能会衍生出很多额外的社会问题,而有些医患矛盾也是源于医院的“不清不楚”。

想要真相,尸检必不可少

因为死者家属看到死者的时候,发现死者面部有多处伤痕,所以怀疑死者在生前遭受过外部的打击或者伤害。

死者家属的心情自然可以理解,毕竟一个亲人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没有了,并且还是一个刚刚考生大学踏入新征程的大学生。

但是理智的想一想,如果想要查明真相,尸检就非常有必要,由专业机构来确认死者的死亡原因,对于事件的定性是非常关键的。

可惜的是,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这让此事进退两难。

如果死者是突发某种疾病,面部朝下摔倒,脸上有伤痕也并非说不通。

查看事发前后的视频,死者进入宿舍后,到室友(只有一个)从宿舍跑出,中间间隔27分钟,这正是死者家属怀疑的27分钟。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当前,死者事发时留在宿舍中的那个唯一的室友成为死者家属怀疑的对象。

作为一个看客,真的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非常严谨的对待此事,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另外一个学生的未来。

如果死者是因为自身疾病不幸去世,那死者家属应该接受这个不幸的结果。

假设死者死因还有第二种可能,那么也要严查,还死者公道。

不管如何,都要尊重事实,不枉不纵。死者家属想要真相,就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老人在医院抢救无望,在回家的路上死亡,怎样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我们这个地方的是死者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书,之后,到当地的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办理见证。很简单的,死者的继承人去办就行了。

证明上必须有死者的身份证号码。当然,还有一些必备的住址、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办理单位届时会问清楚写进去的。

关于非医院死亡者死亡证明出具的单位,如是有工作单位且还没退休的人,也可由其工作单位出具。

可以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给予鉴定是什么原因导致死亡。医院的诊断、用药是丕正确,这样可分清责任。从真正意义上讲,按世界贯列,脑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但因经抡救其它器官不能复苏也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医院和相关部门会开死亡证明,并加以说明。

谢谢!

丕更为否。变字致歉!

死亡证明怎么开?

死亡证明的开具,有下面四种情况: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需注意的是:人去世后不会自动注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是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因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我就是经常开死亡证明的,当然,我说的是天津的情况,其他地方的规定不知道。

1,人在医院死亡,医院可以开具死亡证明。

2,居民在家里死亡,可以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死亡证明。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一是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二是辖区居委会证明,就是可以证明人是在本居委会辖区内死亡。第三,办理死亡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以上三条是金标准,缺一不可。全部必须是原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复印存档。

最好有医院、120留下的就医信息,比如拉了直线的心电图纸。门诊病历等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是一式三联的死亡证明,最下面有一行小字,就是规定,由死者家属、殡仪馆、派出所各执一份。必须填写完整、最好不要涂改(如果涂改,必须签字盖章)。最后加盖公章。

医生还要仔细询问死者的情况。包括有没有吸烟,有没有慢性病,死亡的原因、症状、治疗等等。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由情况提供(经办人)签字画押。

3,如果材料不齐,必须回去拿。绝大多数人外出,不可能准备死亡。如果意外死亡,身份证好说,大多数人户口本不会随身携带。怎么办呢?110、120伺候,尸体保存,冷冻。由家属回原籍拿,或者通知家属,送来。

4,很明显,死者家属往往急火攻心。暴躁、慌忙是可以想见的。因此家属进来,大呼小叫的,我们赶快放下手头工作,不过稍加怠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死亡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纯粹是政治任务。

一般,我都会吩咐一句,如果到派出所销户,银行的钱就很难取出,因此在此以前,马上到银行查询,取钱。钱,是死者以及家属的核心隐私,之所以善意提醒,一是确实家属应该这样处理,二是舒缓家属的情绪,改变紧张气氛。

5,开具死亡证明以后,医生还要网上申报。就是公共大疫情网。这是我一个60岁的老头最怵头的。每一个死者,首先生成一个代码。阿弥陀佛,每个人有一个身份证号码,死了,有一个死亡人员编码,也算没有白活。

所有这些手续,需要2个小时以上。家属可能不知道,医生也是需要负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