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十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法律动态 2025-07-15 20
结婚10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介绍:
  1. 双方离婚十多年均再婚,可变更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吗?
  2.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离婚十多年均再婚,可变更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吗?

1:离婚十年肯定不能变更当初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想要变更需经过律师公证处一系列的司法程序

2:可以通过法院从新审核诉讼复议,协商解决此事

3:也可以双方协商,但是必须在公正的监督下,合法的协商,并做好记录合同,兼有当事人公证人


不行。

首先己离婚十年了,当初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得到执行,即使没有完全被执行,恐怕也己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另外,变更离婚协议的时间,应该是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现在己过去十年,怎么还会能变更呢?

其次,即使没有超过可变更时间,也应该是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丶和乘人之危的情节。如若没有这方面的情节证据,也是不能请求再变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

第一,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是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第二,如果要“变更”,本质上不是变更,而是成立新的法律关系。和前面的离婚协议是两个概念。新的法律关系由双方重新确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答: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的内容。

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合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

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

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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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贷款分期购买的房子,还款四年后,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

还没结婚就要在男方婚前所买的房证上加名字,可见其安全感严重不足。同时你也想到了将来离婚的财产分割。这是你们婚姻的不稳定因素所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以后,将来离婚房产一般一人一半。这种婚前一方买房的情况下,可能涉及首付款的归属,或许此部分款项可以单独分配。婚后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总之,加上女方名字,就有其权利在里边。

作为律师,建议双方在加名字前在律师主导之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同意加名字,也要明确首付款归属,以及将来发生婚变后财产分割和归属的内容。甚至可以约定一定期限内离婚如何处理,一定期限后又如何处理等等。具体事宜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为好!

总之,财产来之不易,离婚分配需要公平,协议优先,把丑话说在前边,减少纠纷的可能性。以和为贵处理事情,才能经营好婚后的家庭生活!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原则上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又离婚,这个性质也不会改变。但像你说的,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加上了就代表你对她赠予的房屋产权已经履行,房屋属于你们共有。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物权的变动以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为外在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今后离婚的话,该房屋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判决:一是出卖房子分割卖房款;二是由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款。如何房产证上加上未婚妻的名字,无论怎么分,未婚妻的名字都是一半的房屋价值。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不加吧,未婚妻就不跟你结婚;加吧,万一以后离婚,一半的房子就没了。能兼顾的方法就是加上未婚妻的名字,让她好安心,然后俩人好好过日子,争取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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