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孩子判给谁(结婚孩子判给谁抚养)

法律动态 2025-07-17 2
结婚孩子判给谁抚养解析:
  1. 孩子判给爸爸的结婚的时候妈妈要不要出聘礼?
  2. 前夫结婚了,女儿判给了我,他死后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孩子判给爸爸的结婚的时候妈妈要不要出聘礼?

给聘礼自始至终都不是父母的义务,母亲可以协助出聘礼也可以不出。主要还是看母子之间的感情,以及母亲一方经济情况。

但抚养权判归谁并不会割裂亲情,父母都有义务扶养子女,子女成人父母老去时,子女对父母双方都有赡养义务。

谢谢悟空邀请回答?亲们友友们要啊?夫妻俩个人解除了婚姻离婚了啊?儿女们永远是你们俩个的孩子啊?你们永远是她他们的父母亲,该给孩子们的啊?应该是给她他们,儿女们无错过了呀?做父母亲的该给她他们的,应该按照自己的能力给,钱啊财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的一生很短暂,不求大福大贵,只求家人们平平安安,么幸福的生活才能美美美哒啊?说的不对么请谅解一下谢谢?祝各位天下第一父母亲们,全家一条心黄铜变成金。❤️❤️❤️❤️❤️

即使判给爸爸了,但也是妈妈的亲骨肉,血缘关系是无法割断母子情的。至于要不要出聘礼那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如果离婚以后,妈妈经济条件很好,那么给自己的亲骨肉包个红包出点聘礼是应该的,这样也可以加深一下母子情,以及和未来媳妇的感情。但如果离婚以后,妈妈生病,或者工作不是很顺利,钱仅够自己生活而已,而聘礼的数额很大,她无法完成给聘礼的数额,那做孩子的就应该原谅母亲。

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多给点,没有少给或不给。相信妈妈的是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儿子,只是能力而已。

孩子判给了爸爸,但你依然是孩子的妈妈,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自己的孩子结婚这么大的事,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这也是拉近逐渐远去的亲情的一种方式。

妈妈出聘礼也要量力而行,礼金不在于多少,尽力而为就好。

离婚,不是孩子的错,离婚,对儿女的亲情不能少。

你想不想出呢?

这种事情想不想比应不应该更重要。

就算没离婚,你就是不拿聘礼,儿子还能怎么着?

不过看你这个问题,很可能是孩子判给丈夫后,和孩子的关系也一般,而此次很可能是儿子出全聘礼有些为难,才问到你处。

你要是没有另生养,经济条件尚可,建议你给出部分聘礼。你在儿子难时帮他一把,他也不能看你老无所依,人之常情罢了。

若前夫本有能力出聘礼,偏拿着母子关系要挟你,你大可拒绝。

聘礼出不出,并非取决于你是否离异,你自是孩子的母亲,感情到了,你自然应该明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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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结婚了,女儿判给了我,他死后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一般来说,都是有继承权的,

女儿判给你,不代表女儿就是你个人的孩子,只是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女儿依然是你和你前夫的孩子,你前夫依然是孩子的爸爸,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所以,你前夫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当然,如果他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你女儿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就不一定了,如果你前夫再婚,和第二个老婆感情好,也有孩子。头脑一热,枕边风一吹,写个遗嘱,把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给她们。

那你的女儿就没有办法再继承爸爸的遗产了。

法海一粟的观点:女儿能否继承前夫的遗产,取决于前夫是否愿意。

1、女儿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女儿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女儿的法定权利。但是,继承权与其他民事权利不同的是,继承权并非现实性权利,它具有期待性。继承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本案而言,这就是:

(1)前夫已经死亡。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前夫死亡是女儿行使继承权的前提。

(2)前夫没有通过遗嘱取消女儿的继承权。就是说,女儿的继承权没有因为前夫的意思而消灭。如果前夫在订立的遗嘱中指定女儿之外的人继承遗产,那么,女儿的继承权就不存在了。

(3)没有发生继承权丧失的事实。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如果不存在本条规定情形,那么,女儿的继承权就不会丧失。

2、前夫有权取消女儿的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对于自己的遗产,有依法处分的权利。因此,如果前夫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果前夫在遗嘱中指定其他人而不女儿作为其遗产继承人,那么,这说明,前夫取消了女儿的继承权,而女儿就不能继承前夫的遗产了。

3、让女儿与前夫多联系。加强联系,维系父女之间的感情,是女儿应当做的一件事情。这样的话,女儿在尽人子之孝的同时,还会赢得父亲的关心。既然这样,父亲会取消女儿的继承权吗?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