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村里面说是村村通修路,占地不给补偿,这个合理吗?
村里说修通村公路占地不给补偿,说明修路只有修路资金,没有占地补偿资金,要不然村里也不会有此说法,如果修路有占地补偿资金的话,村里不会也不敢克扣的。
像我们这里,今年正在对原有的通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上边说了公路提档升级可以,但是占地是没有补偿的,哪个村同意就给哪个村修,哪个村不同意就不修。
当然,上边并不是不想给占地补偿,而是修路资金实在是有限,全靠地方财政支出,因此,为了减少财政压力,所以没有预算占地补偿的资金。
不过,上边没有预算占地补偿资金,并不代表修路占地可以不给补偿,至于怎么补偿,各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比如,有的村因修路占了村民的承包地,虽然不给补偿,但是会给占地村民进行调地,将村集体预留的地调换给因修路占地的村民;有的村村集体没有预留的地,不能给占地的村民调地,但是会给一定的青苗补偿;有的村村集体既没有预留的土地,也无钱给村民补偿,只好和村民协商做工作,什么补偿也不给。
所以说修路占用村民的土地,理论上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给补偿的,也有不给补偿的,还有选择其他方式调换土地的,并不是说修路占地就一定要给补偿。
理论是理论,在修路时还要考虑实际情况,如果只考虑理论,不考虑实际情况,我想修路的过程一定很艰辛,甚至有可以修不成路。
我认为,修通村公路是好事,属于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路修好了自己走起来也方便,对于生产、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更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应该大力支持。
再说了通村公路了得只有5.5米宽,有的甚至只有3.5米宽,能占多少地?即便补偿也补偿不了多少钱,同时我们也要考虑村里的难处,没有钱想补偿也不补偿了,总不能说村里没有钱不给补偿,路就不修了吧?所以,我们也应该体谅下村里的难处,先把个人利益放在一边,把路先修起来了再说。
村里面说是村村通修路,占地不给补偿,这个合理吗?
先给一个结果吧:个人觉得不合理,但在特殊情况下是合情的。
我们先来看村村通是谁要搞的,也就是说从规划上来讲是谁来搞。如果是国家政策扶持情况下,且不能全款扶持。一方面需要向全体村民或者是利益共同体募集一部分资金,加上国家的资金,共同作为修路资金。一部分用于占地补偿,一部用于修路工程。
而如果只是村上规划修路,不是上级的意思,那更像是群众自发性质,修路的钱还是要村民自己解决,占地也应该补偿。
凡事都有另外
虽然土地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但在承包期内,承包权还是属于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就有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当然这是要报批才行的。
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在水、电、路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尤其是在修路方面,国家出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修路占用土地。那么问题来了,虽然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但是土地都已经承包到户,承包户拥有了使用经营权收益分配权,村里修村村通,占用了承包农户的土地,应该不应该得到补偿?就这一问题我結合我们这里修农村"四好公路"的做法和题主聊一下。
农村修路是好事,农民举双手赞成拥护。但是在修路过程中总要或多或少占用承包农户的土地,修路是全村人沾光的大好事,但占地受损的确是个别农户。对占用这些农户的土地应该不应该给予补偿?我们这里的修路和题主说的一样,不给补偿。
许多占用土地农户嘟嘟嚷嚷,却也毫无办法。农村修路属于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不是国家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要是国家实施的项目按照土地法规定肯定有补偿。但是乡村修路,国家只给资金,不负责解决土地这一块。从土地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从这里可以看出县级只负责批准,没有说占用补偿、不补偿问题。
我的理解是农村修路占用承包农户土地补偿问题,补偿也可以,不补偿也不违法。土地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主要看集体经济能力,集体经济组织有能力支付,对占地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偿也可以。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路也要修通,土地所有权必竟是集体的。
我们再退一步说,就算修路占用承包土地应该得到补偿,不给补偿不让修路。村里面协调不通土地问题,村村通只好不能通。县里把资金撤回去,一村人享受的大好事到你那里堵住了,你能落起这个骂名吗?
有些事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好讲大道理,将奉献。谁都没错,只是法律这方面有所欠缺。
以上只是本人观点看法。如有不妥,请以正确为准。
合理。国家早就明文规定,全国土地50年不动,忘记是哪一年的事了,就是说,新出生的人口是没有田地可以分的,老人离世之后,田土也归原户口人使用。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占地是没有补偿的。
村村通,是村里自愿组织,在国家的资金补偿下进行的,并不是国家强制修的,也不是国家为了某地而征用来修高速公路、省道、乡道等等,所以这个是没有给补偿的。
在修村村通的时候,占用到某家人的田地时,必须要经过田地所有人同意才能修,并不能强修强占,反正我们村修的时候,大家都愿意把田地拿出来,村里都有记帐,以后如果田地要变动,这些占了的田地是优先拿出来抵数的。如果不动,是没有补偿的。
我们哪里都修好好有10多年了,村村通修到每家每户,的确是方便不少,别的不说,就算是农村的小孩平时走路去上学、赶个集也要方便很多吧。
村里面说是村村通修公路,占地不给补偿,这个合理吗?
村村通公路,是党中央出台的民生政策,前10年全国农村"晴天走路扬灰尘,雨天行路路泥泞。村村通了水泥路,出入顺畅又太平"。农村各地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是按原始村公路扩宽而成,一般很少占用农民耕地。村里说村村通修公路,占地不给补偿,这个是否合理?我认为是合理的,村村通公路从中央到省还有市县交通局各部门集资筹建,一公里就要十到二十万元,修路就是为了我们农村人出行方便,本村村村通修公路,偶尔占用一点耕地,你还要找村里补偿,你也太不大度了,如果挖了你一棵小树,占用你一厘地,你找村里要补偿,老李也要村里补偿,张三也要也不要村村通公路从门前过,王五也不让村村通公路从后屋走,这样刁难村里,村村通公路就无法修了。
2010年3月,我们这里村村通修公路,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然后各村民组组长又召开村民会议,凡村里村村通修公路,树木拦路,需要占用村民耕地,一律不予补偿,因村里为村村通修公路,到处集资筹款购买石子铺路基,村村通修公路时,我们村的村民还无偿出力出资,因为村村通公路是造福村民的伟大工程,靠全体村民支持才能修建成功。
村村通修水泥路,你是村民要无偿的支持。如果是国家修高速公路,或占用你的耕地,这是有一定补偿的。村里村村通修公路,也是为你出行提供方便,占用你一点耕地,你不应该找村里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