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包括哪些条款-法律知识大全(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 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单位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双方签协议能买卖吗?
- 卖二手房合同中没有写电器设备?
- 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没写门牌号和购房合同号,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吗?
- 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无非是对证据效力的固定(即确认是某某和某某签订的),一般而言,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之日起就已经生效。私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交换协议,亦是如此。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单位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双方签协议能买卖吗?
关于这样的问题,需要针对性解决: 第一,如果房屋的继承人也不反对将房子出售给你,那你们的合同依然有效,可以让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 第二,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卖房子了,因为房主已死,此时,房屋并没有过户给你,那房屋所有权自然转移到继承人身上。你不能强制要求法定继承人将房屋过户给你。但不要着急,因为你和原来房主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依然有效,你这时享有合同债权。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向法定继承人主张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这相当于就算房主没死,签过合同又违约,那你当然有理由要求返还房款并索取赔偿!)
卖二手房合同中没有写电器设备?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房屋的装饰装修、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价值都会包含在房价内,但通常不会在房屋买合同中,详细约定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比如电器家具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承诺赠送的家电是否缺少等。)购房者应尽可能在合同附件二房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中把随房屋一同转移的家电、家俱的数量、种类、型号等一一列明;如果无法一一列明的,应要求上家承诺交付时保持原状,如有损坏、缺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屋转让价格如果已包含了上述装饰、物品,则上家应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如果是属于赠送性质的,上家对于有瑕疵的赠与物不承担责任,但最好双方约定赠与物能够正常使用,否则这样的赠送也是毫无意义的。
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没写门牌号和购房合同号,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吗?
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没写门牌号和购房合同号,合同不能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答,农村无证房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是你买了房子也不能给办证,本村村民之间是可以的,但必到不动产机构的变更手续,方能有效。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购房,一旦拆迁等不会有补偿,风险很大。
农村房屋买卖对买方身份的要求严格,由于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除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转让给非本集体成员,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应当至少对以下几项内容约定清楚: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2、房屋的基本情况;3、土地使用权性质;4、房屋成交的价格;5、房屋交付过户的期限;6、办理房屋过户的税费;7、违约责任;8、关于纷争的处理。
具体内容双方可协商拟定,若内容约定不明的,对合同约定产生争议时将产生举证困难等问题。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