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可不可以调解?(行政复议可不可以调解答成和解协议)
行政复议可不可以调解答成和解协议说明:
行政复议案件能不能调解?
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调解。
因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
调解可以缩短行政复议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复议是一种司法程序,是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所提起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行政行为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同时,行政机关也可以主动邀请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专家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以达成调解协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能
行政复议是适用调解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自由裁量权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是因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而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