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关于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呢)
国家重点建设占用土地如何补偿?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确定的。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国有土地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拆迁补偿种类(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二)装修附属物补偿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土地被政府征收,得了补偿款以后还能分地吗?大家有什么看法?
这个问题确实是当下很多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依据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的有关农村土地政策。遵循的是土地承包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所以如果有承包户在同一个承包期内,有土地被征收、并且获得了补偿款后,该承包期内是没有权利再向村集体要求重新分地的。但二轮承包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时,是否有机会再获得承包地,这个就得看国家的后续政策来明确了。目前这方面,还没有看到国家有最新的政策发布。不知道这样解释是否够清晰。
农民承包被政府征收,得到补偿后在本承包期内是不能再次向村集体申请分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土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农户的承包地被政府征收后,被征地农户户口可以改变为城镇户口,政府出面为其安排协调工作或尊重农户意愿为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从事个体工商服务行业。
现在政府征地都是有偿使用,而且补偿金额比较高,所以农户的收益也大,在消费正常的范围之内维持生活没有任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