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只能等到被继承一方死亡,才会涉及到,赠与,就不同了,只要形成事实了,就意味着权力转移了,比如房子,继承只能在房子所有人死亡以后,房主的房子,才有继承的可能,而继承也仅限于和他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原则上将,儿媳妇儿作为外来者,她无权继承任何财产。只有她的老公才有。但这部分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她的老公死亡了,她有权继承这部分财产。赠与,只要发生财产转移了,儿媳妇儿就有权把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需要等到赠与人死亡这种情况发生。当然,实际情况很负责,尤其继承这方面,涉及到很多人,分配起来是很复杂的。
婚后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以(1)被继承人在死亡是明确表示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即为继承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之间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的,其中约定了婚后任何一方的继承财产为一方所有。
2、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谢邀回答:“ 婚后继承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可见《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男女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那么一方在婚后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遗产,此时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对于大家对该问题的关注,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婚后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综上可知,在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但要是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按照夫妻个人财产处理。华律网小编在上文中还提供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