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法院现在暂停受理普通民事案件了吗?
不要听信谣言,法院是不会停止受理普通民事案件的。
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实行登记立案,禁止年终不收案,禁止以各种理由拒收案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有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一定会得到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借款,过了多久之后法院不受理?
先谈一下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能做什么吧。如果诉讼时效已过,债权转为自然债权,但还是有受领力的,债务人还款或者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人不会构成不当得利,起诉还款法院不会不予受理。
第一种情况,庭审过程中法官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判驳,如果对方也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那理论上原告是可以获得胜诉判决的,只要一审没有提出此抗辩,被告上诉二审中也不得提出。
还有一种处理方式,让债务人人承认借款事实并且并且并且并且(说三遍)承诺会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让债务人出一个承诺书或者有第三人证明的或者录音资料的还款承诺,债务人可能以为诉讼时效过了只是给债权人一个空头敷衍支票,实际上诉讼时效已从其承诺之日起重新起算(三年),债权人把比此证据附带在证据材料中去起诉了。当然这个方式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而且还要债务人放松警惕,但在诉讼时效经过又没有其它救济渠道的情况下可以一试。
第三种情况,我们也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制度。所谓中止,就是暂停计算等待中止事由消失之后在继续继续继续(说三遍,不是重新)计算。法条规定在《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最后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止事由需要由债权人证明,只要证明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实在没有尽量往第五项靠。最后借款需谨慎,亲戚朋友借钱你可以保留凭证后对他们说你先拿去用,先不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即债务没有到期是不会计算时效的。
外人借钱或者公司之间的资金拆解一定要审慎且要让对方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次数较多就一定要做好合同台账,设置到期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