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一个人犯下重罪但犯罪中止没有造成实质后果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没有造成伤害的,免于处罚;造成轻微伤害的,从轻处罚。
犯罪终止不同于犯罪未遂,犯罪终止是认识犯罪危害,打消了犯罪实施,或中途停止了犯罪。犯罪未遂,种种原因犯罪过程没有得手,主观上没有认识犯罪危害、是没有成功的犯罪。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未经法院审判一概不得认定为有罪,只能说这是个犯罪嫌疑人;其次,刑事案件除了五种亲告罪和八种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其他都是公诉案件。因为他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利益,而重大权利是不可以由被害人私自处分的,所以即便是被害人不报案,公安和检察机关仍会侦查和追诉;最后,如果能够成立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话,应当减轻处罚,如果没有造成实质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就是说,判决有罪,但免于处罚。
会,实害结果是量刑的考虑。
刑法惩罚的是行为,有些事不可为,因为可能伤害某一个或多个不确定的对象。即使对象是确定的,也表示谅解,该行为依然危害了公共秩序,挑衅司法权威,有社会危害性和再到可能性,所以得处罚。
没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否就没事了?
没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见得就不构成刑事犯罪,恢复自由身。
一般说来,涉嫌刑事犯罪者,被负责侦破的公安机关立案和抓到之后,会将侦查搜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检察院审核,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和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之后,会对材料中的证据进行审核、复核。如果证据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么就会签发逮捕令,犯罪嫌疑人就由临时拘押改为正式逮捕。虽然有可能还是在原来的监舍里,但性质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反之,如果公安机关递交到检察院的侦查材料经过审核之后,检察院干警认为公安机关递交的材料不足以达到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要求,不符合逮捕条件,那么就会把材料和提请逮捕的要求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证据之后再申请批捕。
公安机关提请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要在拘押犯罪嫌疑人的37天之内完成。假如在拘押犯罪嫌疑人的第28天申请逮捕被检察机关拒绝,那么还有一次提请逮捕的机会,第37天之内再次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机关还是没有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那么公安机关就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撤案,释放犯罪嫌疑人;第二个选择是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不撤案,不释放,用以规避没有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拘押不能超过37天的硬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被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依然被公安机关立案在案。取保候审虽然在外面有充分的自由,但不等于无罪释放,依然是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公安机关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拘传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不是一定就万事大吉了。
不是。要看不批捕的原因。一般不批捕有三种原因。
第一、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就没事了。
第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种就意味着还要继续侦查。
第三、认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或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但案件还会继续推进,下步可能还会起诉。
是否没事,要具问题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假如不批捕理由是"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那么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这样就真的没事了。如果不批捕理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又或"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那案件还要继续侦办,不代表你就没事了。接下来,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又或者法院宣判无罪释放,那么才算是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