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继续工作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注销但未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签订协议?
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签订协议,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又不再签约,又不结束劳动关系,还依然天天上班,怎么办?
我在一家制造企业上班,我身边的同事经历过你这样的情况。
近两年通讯制造企业利润出现负利情况,很多公司采取裁员措施降低制造成本,我们公司从去年开到现在已经裁去一半的人员了,大部分是赔偿的,少部分是自离的。剩下的人员公司的政策是只出不进,取消了公司的过节费、礼品等福利,主张员工自离。经历了一次裁员,该走的基本都走了,剩下的主要是本地或者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的,公司想让他们走都不走类型的。刚好这个月我们部门有五个合同到期的,有一个还是怀孕请了产假在家休息的。公司领导让我们挨个打电话沟通让他们自离,也考虑到员工可能会到劳动局反映,所以让我们传达时尽量委婉。结果五个人一个都没有自离,又过了一个星期,公司人资通知他们去续签合同了。
像这种情况了我觉得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
1.公司没有立即续签合同可能也是要你自离,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只工作了一两年,个人觉得还是自己走比较好,遇到有招聘感觉还可以的单位赶紧跳槽吧!即使后面公司能赔偿,顶多赔偿一两个月的工资,所以一边找下家公司,一边打听公司的动态,两边都不误。
2.如果工作有5年左右了,个人建议还是要再等等。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续签,那就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诉了,这种情况还可以让公司赔偿双倍工资的,另外还是不续签的话公司也要赔偿你的,一般是工作每满一年赔偿前12个月的平均一个月工资,算起来还是很划算的,只要符合法律还是要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3.一般工作满十年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你也不要太着急,公司一直没有找你续签,也可以理解为默认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遇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权益的时候要学会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