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动态 2025-07-20 5
法定的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过程解析:
  1. 2025年违建拆除的合法流程?
  2.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5年违建拆除的合法流程?

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相关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应先对涉案的建筑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证据确凿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二、作出行政决定后:由于建筑一旦拆除便难以恢复的特性,且拆除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对建筑的拆除要谨慎,故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违法建筑建设人自行拆除。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催告违法建筑建设人履行义务,即相关部门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应履行催告程序。且违法建筑建设人收到催告书后具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记录、复核。

三、最后,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催告,违法建筑建设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最后一步便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流程:立案-1、未完成入住条件的在建违建,按城乡规划法送达《停止建设、责令拆除决定书》要求自行拆除-三日内未自行拆除的,按城乡规划法发放催告和《强拆决定书》-行政机关执行强制措施,强拆-符合要求后结案;2、已完成入住条件的违建,按城乡规划法送达《责令拆除决定书》要求自行拆除-六个月的总复议诉讼期满-按《强制法》催告,送达《强拆决定书》-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强拆-符合要求后结案。

注意: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适用区别,主要是体现在违法后果和影响是否扩大。显而易见,未完成入住条件的违建,无论从违建人的投入成本还是对社会影响均小于已完成入住条件的违建。所以适用《城乡规划法》的特殊规定,各位要清楚这一点。

1、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之后,相关部门应当要作出限期折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等文件(该文件中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法定救济权利等内容)。

  2、履行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要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3、进行催告。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话,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催告,注意了,这个催告并不是口头上的,而是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而且还要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催告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依法拆除。强制执行决定书中需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权力拆除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拆除行为违法。

  5、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这两文件或是无法直接送达给当事人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这里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限期拆除决定书和强制执行决定书是两个程序,所以均需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