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动态 2025-07-20 8
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期限是多久啊说明:
  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么办理?期限是多少?
  2. 家属收到检察院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啊?
  3.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期限?
  4. 刑事案件诉讼期是否包括审查起诉,判决期限?
  5. 打官司的诉讼时间有效期是多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么办理?期限是多少?

行政复议期限: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行政诉讼期限:

1.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1 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最长保护期为2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 2.2 当事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长保护期为20年或5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

家属收到检察院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啊?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正常的起诉审查案件的审查期限是一个月。因为该案件重大、复杂,经过检察长批准,延长了半个月。检察院作出延长期限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期限?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这肯定是刑事案件中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立案三日之内书面或口头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三日之内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

刑事案件诉讼期是否包括审查起诉,判决期限?

肯定包括。

刑事诉讼期限包括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

侦查期限是对侦查机关从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的时间规定。

审查起诉期限是对公诉机关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到审查终结的时间规定。

审理期限是审判机关从案件受理到判决的时间规定。

打官司的诉讼时间有效期是多长?

打官司的诉讼时间有效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追诉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对于已经过了最长追诉时效后仍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不追究的,除非涉及国际声誉或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刑事案件,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下列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