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中,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签字
办理缓刑需要村里不签子行吗?
办理缓刑是不需要村里签字的,缓刑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你有认罪和悔罪的态度,你的罪名不是太严重,主要是看你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还有你是初犯,比如你喝酒喝多了,把人打伤了,事后你和对方私了了,但你这是寻衅之事罪,应该判你拘役半年,但你认罪态度很好,给你判的是缓刑,这是不用村里签字的。
村里配合开发商征用耕地建房,我不签字开发商能占用吗?
从宪法赋予的权利上,你可以不签字。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建议你签字为好:
1、多数人同意,反映出一种压倒性倾向,即希望这个机会能给大家带来财富惊喜。近些年来,城中或周边乡村,在房地产开发浪潮中获得开发商青睐,以补偿诱惑使旧貌换新颜,村民得到款项或不动产而成为富豪,变身吃租金或食利市民。以个人之力抗衡倾向,多以惨败告终。
2、村子中有权者与开发商合作既成事实,少数人的原生态守护不可能得到与此关联的机构支持。你的诉求可能有理,但是,放大到城市经济发展环境中,似乎缺乏证据证明其正确。
3、为了生活,也为了生存,当个人力量或少数人力量不济时,顺应自然发展为好。倘或尊重你的权利,在周边建起一幢又一幢高楼,设置起多重障碍,麻烦多多。
4、如果属于政府规划或者国家建设必须,个人是要服从大局的。仅供参考
你不签字土地照样被征用,可强制执行。
这样大宗土地证用,肯定合法合规,至少经过省土地部门,报国家国土资源部审批。
首先土地是集体所有,您只是土地承包户,承包一定年限。但给您因失地因而失去的损失,可能各地不一样,因土地产出收入不一样,经济发达欠发达,当地生活水平,等等补偿不一样,但肯定是合理。
提醒你征用土地,不同于征宅基地拆迁,达不成协议不能强拆成为钉子户,因公民有居住权。
合理征用土地不存在,你和别人不一样的补偿,如单单你一家沒签就算了吧,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说实在伤那神干嘛。个人看法,可议勿喷。
谢邀,您好,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农村耕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以后农民也只是拥有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个人没有权利对耕地进行买卖。第二、农村的耕地不能流转其使用红线,农民售卖耕地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可在本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现阶段国家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实践中经常发生一边是拒不签字的“钉子户”被孤立的危房子,一边是施工机器的轰鸣,甚至未拆迁完的房子要不就被周边堆起的泥土包围,要不就是房子周边被挖空,成为孤岛。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阻止开发商动工用地吗?
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开发商依据旧拆迁条例自己进行拆迁时,这种情况更是多发。为了保护弱势的被拆迁人一方,对于这种情况国土部早就有以下明确规定:
首先,规定,土地未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征收,补偿安置不到位,不得强拆;
其次,要求开发用地必须净地出让,既地方政府在出让土地前,必须要达到拆迁补偿安置完毕,土地没有纠纷,且达到“三通一平”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出让土地;
第三,规定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给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发商也就无权先行用地;
最后,明确规定,补偿安置不到位,被拆迁人可以阻止开发商施工。
因此,在被拆迁人没有签补偿协议更未获得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强拆房屋、强占土地本身就是明显违法,更不能给开发商发放用地批准书,开发商也就无权用地,在此情况下阻止开发商施工是有明确的依据。
但话说回来,虽然国土部的规定有利于被拆迁人,但由于被拆迁人无法在力量上对抗拆迁方和建设方,因此建议被拆迁人想维权就要趁早,而不要等到房子被拆土地被占,对方兵临城下再反抗,因为,被拆迁人虽然有对抗的权利,但没有对抗的力量,也很难获得好的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