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离婚财产去哪里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原则上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又离婚,这个性质也不会改变。但像你说的,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加上了就代表你对她赠予的房屋产权已经履行,房屋属于你们共有。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物权的变动以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为外在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今后离婚的话,该房屋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判决:一是出卖房子分割卖房款;二是由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款。如何房产证上加上未婚妻的名字,无论怎么分,未婚妻的名字都是一半的房屋价值。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不加吧,未婚妻就不跟你结婚;加吧,万一以后离婚,一半的房子就没了。能兼顾的方法就是加上未婚妻的名字,让她好安心,然后俩人好好过日子,争取不离婚。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关注我,为您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答: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的内容。
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合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
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
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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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贷款分期购买的房子,还款四年后,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
还没结婚就要在男方婚前所买的房证上加名字,可见其安全感严重不足。同时你也想到了将来离婚的财产分割。这是你们婚姻的不稳定因素所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以后,将来离婚房产一般一人一半。这种婚前一方买房的情况下,可能涉及首付款的归属,或许此部分款项可以单独分配。婚后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总之,加上女方名字,就有其权利在里边。
作为律师,建议双方在加名字前在律师主导之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同意加名字,也要明确首付款归属,以及将来发生婚变后财产分割和归属的内容。甚至可以约定一定期限内离婚如何处理,一定期限后又如何处理等等。具体事宜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为好!
总之,财产来之不易,离婚分配需要公平,协议优先,把丑话说在前边,减少纠纷的可能性。以和为贵处理事情,才能经营好婚后的家庭生活!
为什么男女双方离婚之后,都是要男方分财产给女方?
不是分财富给女方。夫妻结婚后家中所有收入均是共同财产,自然应该分割。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未购添置任何物品,比如房子车子啥的,都是婚前财产,没有共同财产时,自然就不可能出现总是男方给女方钱等等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