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 约定原告所在地,可否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 买卖合同可以起诉第三方吗?
-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如何诉讼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 买房子出现双面合同打官司能赢吗?
- 若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起诉的法院,其他法院还是否有管辖权?
约定原告所在地,可否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约定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就不能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即使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可能会对原告不利,但仍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合同可以起诉第三方吗?
可以。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时,因商务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如何诉讼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注意,没有合同原稿(应该是合同原件吧)和合同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没有合同原件,如果对方不认,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有可能不能被法院认定,如果不被法院认定,相当就是没有这份合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认定合同无效的前提是必须有合同,合同都没有是不存在认定合同有效或无效的。
二,合同无效的认定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出,法院也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无效的依据是合同法的第52条,只有符合52条规定的情形才能认定为无效。
合同的效力与是否有原稿是没有关系的,很多买卖合同都是没有书面合同,仅仅是按照交易习惯来履行,学理上认为只要事实上双方存在约定的权利义务,那么合同就是存在的。
但是在具体案件中,是需要主张合同存在的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没有书面的合同,在实务中是很难认定合同关系的成立和有效的,所以如果你需要主张合同无效,你主张的是消极事实,是没有举证责任的,换句话说就是对方如果不能证明合同生效,那就当然的不需要你去证明什么。
买房子出现双面合同打官司能赢吗?
可以起诉,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售房者务必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若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起诉的法院,其他法院还是否有管辖权?
如是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