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认定

法律动态 2025-07-21 7
怎样算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认定说明:
  1.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诉讼期间,员工的工作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你怎么看?
  2. 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3. 劳动关系解除是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还是最后?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诉讼期间,员工的工作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你怎么看?

因为您没有说明用人单位违法的具体情形,对比,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赢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认认为,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例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则劳动者可以即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在通知书注明的解除之日已经解除,诉讼时自然已经解除。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形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根据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应到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试用期满后,应到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在三天或三十天期满之日劳动关系才解除。一般而言,到诉讼阶段,早已经过了这个时间,因此,到诉讼阶段双方之间劳动关系也已经解除。

第三、如果劳动者未向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继续上班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到诉讼阶段尚未解除。

这要看员工是否已经提出过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如果已经是解除劳动关系状态,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金。如果还没有解除关系,那么可以要求企业发放诉讼期间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这个得看你申请的是什么补偿了: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违法解除的赔偿金,那么需要有单位解除的通知或者解除报告或者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单位的确已经解除了,这个时候才可以领取相关的补偿或者赔偿.但如果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员工因单位过错(好几种情况),最常见的是因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如果想要申请补偿的话,只要证明员工的确因为这个原因主动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了.除此之外,大部分情况下关于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申请都是要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为准的.当然,如果是索要加班费,带薪年休假等的钱款,与解除劳动合同无关,另当别论.

劳动关系解除是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还是最后?

一般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才需要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所以劳动关系已经不存在。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是按照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进行计算的,在办理离职手续的第二天凌晨之后不在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介绍:

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张建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