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法律动态 2025-07-22 3
什么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说明:
  1. 民事诉讼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2.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审计?
  3. 集体诉讼的程序及条件?

民事诉讼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条件是当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及疑难的案件,以及第二审民事案件,都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3、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扩展资料相关法律;2002年8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二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第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三、2010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第二条 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应当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审计?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都涉及到司法鉴定的问题,司法审计在一般情况下也和司法鉴定相重合。司法审计需要一定的资质和专业人员,并且司法审计需要列入法院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名册。

法院才可以并且司法审计需要列入法院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名册,法院才可以在上述名册中由当事人协商鉴定机构或者指定鉴定机构。

集体诉讼的程序及条件?

一、程序:1、去人民法院起诉。需要自己写起诉状。2、法院会通知已经受理。3、法院会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4、开庭时到庭5、等待判决书邮寄或者自己去拿。

  二、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