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逮捕了交了谅解书就可以不判刑了吗
刑事案件有谅解书,可以不判刑、不坐牢吗?
在刑事案件中,经常能够遇到很多犯罪分子及其家属愿意支付受害人及其家属一定数额的资金,从而让受害人及其家属能够出一份对犯罪分子的谅解书。很多人认为这样就可以使犯罪分子不被判刑,不用坐牢。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有悔过的行为是影响其定罪量刑的一个条件。犯罪分子积极悔过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补偿受害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是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但大家一定要记住,这并不等于就可以对犯罪分子不判刑或判刑后犯罪分子就不用坐牢了,只是说可以减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举个例子: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有悔过表现,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就可以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回答两句:
刑事案件大部分是公诉案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刑罚难免。
实践中,出谅解书的受害人的家属出于爱钱,从内心来讲是不好受的,因为多少出于无奈才会在协议上鉴字,并不是真心愿意。
谅解书对罪犯来讲是有利的,可针对法律规矩是不可以的,故意使人伤害是有罪的,必须负出惩罚才会体现出法律的公证性。
如果嫌疑人罪情严重,只能取得一部分减刑,但代表不了免于刑罚,这是法律的尊严所在。罪大恶极难到用钱就能解决,这法律不就无效了吗?笔者认为,公过分明才算公证。
刑事案件大部分是公诉案件,也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的刑事案件,都是经过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公安机关的侦察、取证后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基本达到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等法律要求。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通过赔偿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金钱并表明知罪悔罪的态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出具一份对犯罪分子的谅解书。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人谅解书,可以使犯罪分子不判刑,不坐牢”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有悔过的行为是影响其定罪量刑的一个情节。犯罪分子积极悔过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补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是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构成刑事犯罪,谅解书不是影响定罪的关键,只是属于酌定量刑情节,是作为定罪量刑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判不判刑不在于是否有谅解书,而在于犯罪情节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打击犯罪、处罚犯罪的重要原则之一。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从平等,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体现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
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要结合案件大小而论!比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协调赔偿后得到对方谅解。人民法院,检查院在量刑时减轻处理,甚至可判缓刑,或乛免刑事责任。这样就可不坐牢。而其它刑事案件中,看你处在什么情形之下。若能得到受害方谅解也有希望判缓刑。可不入监。若性质,影响大的就达到司法谅解书。量刑时可以从轻判,但还得坐牢。
上下几千年,商映变法,南门ⅹi木,为了执法如山,王子犯法于遮民同罪,才有大秦屈起,才有中国统一,政治,思想,文化统一。
对于一个习惯了吃屎的狗,野性永远改变不了。
吃羊的狼,永远都是捕捉猎物。一只狼从小到大,在西县也吃兔子。在东县也吃兔子。西县土地爷,判狼三年劳动改造。狼将全部积家产送于扒贡,扒贡对土地下令,毒狼和我是亲戚。改为三年劳狱外流放刑。毒狼非常感谢。
到东县后。毒狼照样吃兔子。东县县令将毒狼有一次判刑。而毒狼还想利用西县秒计脱罪。而东县三岁孩子们都知道毒狼一直吃兔子。只是谁也不愿意将狼在西县罪恶。靠知东县父母官。
因为狼在西县事件后。有州官扒贡为盾牌。而东县免子族不愿意看到东县父母官,被扒贡问责。才将毒狼罪恶。不愿旧事重提。请问?狼一样的恶人,可以怜惜吗?只有东郭先生才会相信狼的鬼话。农夫永远不会相信毒族乞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