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

法律动态 2025-07-22 1
究竟什么是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之一汇总:
  1. 民事诉讼法中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
  2. 行政诉讼法的任务和特有原则是什么?
  3. 民事诉讼法原则对应法条?

民事诉讼法中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地说,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时,应提交书面起诉状,陈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被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答辩,以证明原告请求的全部或部分不能成立;第三人也可以就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事实根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分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中国民事诉讼中的特有原则之一。处分原则反应民事诉讼的特质,是贯彻私法自治原则的必然结果,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在中国作为舶来品的该原则被认为“一直处于非原则或半睡眠状态”或称“该原则没有充分或真正发挥其作为原则的作用”在很长的时间里并没有受到理论的关注,探讨也不多。 处分原则在诉讼中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二,诉讼开始后,当事人有权以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或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提出反诉。   第三,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启动二审程序,并确定上诉审理的范围。二审程序开始后,当事人也可以撤诉的方式终结诉讼。   第四,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和申请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五,法院作出的裁判生效后,在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时,是否通过执行程序来加以实现,原则上也由当事人决定。

行政诉讼法的任务和特有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的任务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它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这是在行政诉讼中确定人民法院同行政机关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这一要求,不仅在行政诉讼法第5条中非常明确,而且,在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中也进一步得到体现。该条排除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法院审查的行政行为种类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

(二)合法性审查原则

原则上,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限于合法性问题,而不过多介入合理性问题。行政诉讼法之所以有此规定,主要基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立以及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对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上的相对优势。

(三)不适用调解原则

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能要求被告处分合法的行政职权和诉讼权利,以维护国家利益。

民事诉讼法原则对应法条?

民事诉讼法原则对应的法条主要是第五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是:

第五条(平等原则、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独立审判原则)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