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怎么签订合同
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怎么签订合同呢解析:
已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与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按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也就是说,2008年6月——2011年6月的合同视为第一次合同,现在处在履行第二次合同期间。
因此,你目前提出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受法律支持,即使你真的是处在履行第三次固定合同期间,也需要单位同意,因为固定期限合同是你自愿签订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明年你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提出续签,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的或者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按照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