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动态 2025-07-23 5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法院判决的离婚的,如果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2. 二婚女人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法院判决的离婚的,如果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有过婚史的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二婚女人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二婚办理结婚需要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还得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婚的女人结婚前要谨慎,心灵受过一次伤了,这次一定要把眼睛擦亮,觉得对方就是自己理想的另一半,再考虑婚姻。

户口本和身份证是必备,两个人的二寸合影照片不可少,比头一次结婚的多拿一个证件,那就是第一次的离婚证。最后,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