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逮捕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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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移交法院办得监视居住马上批捕吗?
正常情况下这要看法院打算如何量刑,如果法院打算判实刑,也就是监禁刑,法院会决定逮捕,再开庭审判,如果法院打算判非监禁刑,例如缓刑、管制、单处罚金,那么法院会继续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如果被告人有不适合羁押的身体疾病或是怀孕哺乳期的妇女,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决定逮捕被告人的,直到这些特殊情况消失再视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异地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异地监视居住的条件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异地监视居住应加以规范:
首先应加强对异地监视居住的审批,明确适用范围,并对异地监视居住的所应采用的形式加以明确;其次要限制异地监视居住的时间;再次应明确规定对于因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而完全丧失人身自由的,被监视居住的天数应在罪犯的刑期中予以扣除,以确实保障被监视居住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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