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征收方不先把安置房建好再拆迁?
@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不安置先拆迁违法吗?怎么办?
先安置一般难实现。
旧城改造拆的都在好地段,拆迁户都要求原地安置。旧城里哪有现成的安置房?都是给你钱先去租房子,新房建好再回迁。
你若坚持先安置,那就是远郊八环以外的地段了。 你怎么选择?
房子拆迁了,是选择1:1拿安置房,还是拿钱好?
这种1:1大多数是农村拆迁。或者是老破小,非私人产权的平房区。
如果是有产权证的楼房拆迁的话,通常会按1:1.5--1:1.7这个比例。
其实拆迁在我看来,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你有机会重新选择定局的环境。很多人之所以在现状苟且,无非是没有经济条件换更好的环境,或者惰性,习惯了这种环境,惧怕去新环境。
首先自己要算一次帐。置换房的市场价值是多少?如果把房子卖了,大概能卖多少钱?用这笔钱如果买个环境好的商品房,又能买多少米?或几套?很多安置房可能建设手续不全,造成无法上市交易。只能私下便宜变卖。这是个很大的坑。
如果从环境的角度看。置换房有很多弊端。而居住的人也有太多的陈规陋习。可以说所有安置房小区,从整体上,无论宜居性,还是卫生环境,通常不会太好。这和居住人群的素质有直接关系。
所以如果你想让未来的生活品质上一个台阶。那么最好考虑商品房小区。
1:1安置?扯淡呢?打个比方,本来住平房150平,院子,厢房,正房。一家6口父母,孩子,夫妻两口,住起来不拥挤。但是1:1给你一套150平的楼房,装修最低怎么也得20万吧。钱哪里来?然后公摊去掉25%剩了112平,6口人住的来开?每个月物业,卫生费,车位管理费都是钱。用我妈的话说,住平房住就花点钱,不住不要钱。楼房住不住都要钱。所以说1:1拆迁纯属扯淡。1:15算最低标准了。
1比1的拆迁安置房,去掉公摊,面积比之前的房子小不少,想想就闹心。
不过1比1的安置房应该是原地还建的黄金地段,如果家里有小孩要在原地入学或者自己在周边上班,选择安置房是明智的,一劳永逸嘛。
这种情况,一般是要交补偿金的,毕竟是以旧换新,不但不能拆迁致富,还有可能因此致贫。
另外要考虑的,就是要租房过度的问题,新房落成最快也要两年,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我个人更倾向于拿钱走人,买套二手房,成色好一点,地段自己挑,不用装修,不用过渡。
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做的。我当时运气还蛮好,卖主急需用钱,没有狮子大开口,后来房价涨得很厉害。我们那里的安置房晚了一年才到手,后期办证又出了一些问题,好在这些都与我无关了。
现在是政府主导拆迁,不管政策内容如何,个别情况除外,必然要让多数人相差不多,否则就是人为制造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同时、任何事情矛盾不可避免。
区域的拆迁政策的差异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还有就是地方治理水平的差距,有的地方违建标准很明确,有的地方很模糊。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赔的多,经济落后地区赔的少,治理水平高的地方大家相差不大,治理水平低的地方相差很大,治理水平差的地方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也很多。
所以,拿什么和在什么地方有关系。
除去个别有投资渠道或者做生意的人,对于多数老百姓来说,治理水平高经济发达的地区,你盖的多,但属于违建不会赔,盖多盖少赔的差不多,拿钱拿房差不多;治理水平高经济落后的地方,拿房好,房子保值并且可能增值,即使贬值,贬值速度也不一定高于货币,房子的风险小于存款风险;治理水平低经济发达的区域,这种假设不存在;治理水平低经济落后的区域,盖的多可能赔的多,但同样拿房子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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