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公司这个月辞退,下个月才发赔偿金吗,你理解吗?为什么?
我是企业HR,我之前也给公司的员工办理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据我所知,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在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或者下月发放工资时才付款,这很正常,原因后面说。
劳动合同法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一般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要支付,而且一般需要经过仲裁裁决,很少有企业会自觉地支付赔偿金,企业那么自觉的话,也不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我感觉题目应该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当然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支付流程一样。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的私人企业为了赶快结束与员工的关系,也可能会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紧接着支付经济补偿金。(前提是,资金支出灵活方便,没有复杂的流程)
有朋友可能会说,你们的常规做法并不代表就是合规的,我要看这方面有没有硬性的规定。聪明的网友,机智如你。我刚才所说的确是大多数企业的常规做法,其实还真有这方面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按照劳动合同法这条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办理完了离职手续、交接完了工作,那么单位就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了。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毛病,这类似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但是,我要说但是,实际工作中,真的很难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付款。
为什么不能再办结工作交接时付款呢?
1、肯定不是为了拖延付款,多赚几天利息;
2、也不是为了拖延付款,最后拖到员工忘了这笔钱。
最根本的原因是工作流程问题, 尤其大公司、大集团,从与员工签订补偿协议,到申请付款,到财务实际付款,这中间要经过好几道工作手续,过好几个人的手,尤其公司层级多的,流程多的公司。所以说,从实际工作出发,延期15天、一个月或者随下月工资一起支付补偿是很合理的选择。
记得招聘时,有车间员工问我, 你们为什么每月要压10天工资?我说不是压工资啊,你可别乱说,我们只是整理考勤、计算工资、申请工资需要一点时间。
有的朋友可能又说了,你们光想着自己,不为离职的员工着想,万一我这边办完离职手续出了厂区,你们企业耍赖怎么办?
我想说,耍赖是很难的了,虽然说付款时间会延后,但是补偿协议是要在离职前就签订的,白纸黑字,谁敢耍无赖,即便真想耍无赖也得在签字之前耍啊,争取把补偿金额降到最低,是不是?等签完字了再耍无赖,这……
总结一下,这个问题真的不算什么问题,很合理,这只是企业内部工作流程问题,假如企业想耍什么手段,不会在付款这个阶段耍。不过呢,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劳动者朋友,遇到类似问题,一定先签补偿协议,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管单位什么时候付款(最好不超过下次发放工资时间),补偿协议必须写清楚,写明白,而且要各执一份。
公司这么做不符合法律规定。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公司这个月辞退,下个月才发赔偿金,我觉得这不是大问题,做人要大气,小肚鸡肠的人永远不会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这个月辞退,下个月发赔偿金这是完全合理的,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如果连这点事情都不能理解,那么我觉得公司辞退你是完全应该的。
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的办法不一样,在机关事业单位都是当月工资当月计发,但是作为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下个月才发上个月的工资。比如3月份的工资都是4月发放。如果你在3月被公司辞退,那么公司应该给予你的赔偿,在离职前算清楚补偿费用,你本人签字认可以后,在下个月发工资时会一并发到你的银行卡,这也是很多公司通行的做法,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我想这个是完全应该理解的。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都是比较正规的操作方式。也有的公司,特别是那些私人的小公司,如果是公司辞退了员工,都是人走账清,比如今天离开,老板可能会及时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包括赔偿费用等。当然很多人都希望是这种方式,但是大的公司由于流程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复杂,签字比较繁琐,所以在被辞退员工办理手续以后,在下个月发工资之时一并发放赔偿金,这是完全合法的,作为职工当然是应当给予理解的,对公司也要有基本的信任。
综上所诉,其实作为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不是要担心赔偿金是这个月还是下个月发,而是要考虑公司给予的赔偿金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发的标准是不是自己离职前12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工资,计发的月数是不是和本人在公司工作的工作年限一致等。离职以后最好要像公司索要离职证明或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还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只要这些要点弄清楚了,理清楚了,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至于赔偿金早一个月迟一个月发,这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可以的。
很多企业都都会在次月才将赔偿金发给大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几个。
①公司周期问题
公司的钱不是随便支付的,他需要公司一段时间的准备。
②财务周期问题
公司各种税费与工资,是有一套制度的,一般会在统一的时间,统一解这些财务问题。
③与工资一起发
这是最常用的原因,一般会将赔偿金和你的工资一起在下个月发。
【HR视角】
只要公司按照法定或你们的约定,给予足够的赔偿金即可。然后放到下月和工资一起发放是可以的。
谢谢邀请!
尤其是面对急需辞退人员,而如果在本月办理辞退请求,哪么对于经济补偿总得要到下月才能给于补偿,至于对你是否满意?
作为一个公司也好,或者是一个企业也好,然而他都得有一整套的用人制度,而对用人制度同样都有着一系列的规范条例,哪么怎样使得辞退人员近快办理好辞退请求,即首先要求被用人如果准备办理辞退请求,即必须提前一个月象本公司主管部门递交辞退请求报告,或者写好一份辞退申请书同时也可以递交给相关部门,这样让本公司接到辞退请求时,即应该做好为辞退人员办理好一切手续,并由公司负责人签著,同意该职工辞退请求。哪么从签图意见起,要求一月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结算,以及对原职工采取的经济补偿。)因此所应该做到的事情必须得按照劳动法相关条例进行执行。
哪么究竞为什么对辞退人员的经济补偿会要等到辞退的下个月才能补偿到位?因为对于辞退人员的手续办理需要有一定程序,当然这里还切及到社会保险的结算,工资及各项福利,以及对该辞退人员的经济补偿做好计算,还得对各种补偿费进行申报,而报送审核批准,还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说,对辞退人员的补偿费为什么要等到下月才能够得手,而这是一个办理程序的过程,同样也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面对当事人应该理解!即使这样总算是顺利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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