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法律动态 2025-07-25 8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 启动次序:医疗事故鉴定在先,只有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 委托形式: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 鉴定程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4. 启动程序:医学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自行委托鉴定和行政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鉴定的启动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或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委托社会上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启动次序、委托形式、鉴定程序和启动程序等方面。

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