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怎么办
商家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标的系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假设合同已经履行了,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这种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他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也就是说,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一方不可能知道他将来的违约行为会给对方造成的那部分损失,是不用赔的。
如果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且不履行约定。工人工作二年了,如何处理?
最近我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公司不签合同,社保也不按照标准来购买。按理说这是公司理亏才对,但公司反而好像有种“我反正没跟你签合同,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的高高在上的感觉。
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公司没有一个专业的人事,老板经常跟各种部门打交道。
我提醒过老板,这样很危险。但老板总觉得自己关系硬,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
遇到这样的老板,我也表示很无语。像这种情况,员工最终还不是为了让你赔偿。
确实,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给钱就是了。
而从上班开始,满一个月以上的,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员工每个月二倍的赔偿补贴。
所以,你这种情况,要是公司协调不下来,那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赔偿每个月两倍的工资。
像我们公司这样的老板,以为自己什么都摆的平,那就支付补偿金就好了。
建议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不守法者受到法律应用的惩罚。
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且不履行约定”,而且“工人工资2年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是劳动者的权利,请大家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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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主动拒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先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表示拒绝,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通讯地址,向员工邮寄一份限期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其次,在书面通知上,应当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并将劳动合同的文本一并发出。需要用人单位注意的是,该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必备条款,如果有任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员工是有权不予签订的。
再次,无论是发出通知之日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最好是在劳动者入职之后一个月之内,否则将会面临着经济补偿的赔付。
最后,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员工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将是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