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请再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案件再审改判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案件再审改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法律上的错误。
如果初审判决存在法律上的错误,或者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那么就需要再审改判。
2.有新的重要证据。
如果在受理行政案件再审的过程中出现了新的重要证据,而这些证据可能对原先的判决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就需要再审改判。
3.依照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行政案件再审改判,并且在进行审理时应当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行政诉讼的再审有什么新规定?
依据最高法院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对行政案件再审立案程序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有一下新规定:
一,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予以立案的规定
(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必须是行政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因其他非本人原因未在裁判文书中列明,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的法院应是作出生效行政裁判文书的上诉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二,对再审申请不于立案的规定
(一)再审申请已被法院驳回又申请再审的。
(二),对再审的判决、裁定又申请再审的。
法院对上述两项决定不立案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
(三)人民检察院已对当事人作出不于提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又申请再审的。
三,对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人员身份的规定
(一)可以是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的申份证明。自然人自己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身份证证明。法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不了上述证书复印件的,应说明理由。
再审申请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生效判决书、原提供的证据和申请再审的新证据等申请再审应依法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对申请再审的有效期间的规定
至2015年5月31日后结案的案件,自最终生效判决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是六个月。但2015年5月31日前生效期满判决申请再审的,仍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两年申请再审期限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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